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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4月19日在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长 刘奇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4-26 10:08:27报料热线:81850000

  四、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加快构筑现代都市,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区域融合发展水平,更好地彰显宁波城市的特色和魅力。

  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品质。以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风貌和标准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实施“三江六岸”拓展提升工程,加快建设东部新城、南部新城、姚江新城、镇海新城、北仑滨海新城、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推进城西地区开发建设。加强城市整体形象策划,加大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提升力度,建成一批城市重点功能区、城市综合体和标志性建筑。加强城中村、老小区和背街小巷改造。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完善城区路网结构,建成宁波铁路枢纽工程、南北环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推进城市供电、供水、供气、防洪、水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水平。

  培育发展卫星城市和中心镇。把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战略重点,完善县域城镇体系,培育发展一批基础好、区位优、辐射能力强的中心镇和重点镇。推进强镇扩权改革,完善卫星城市、中心镇发展政策措施,创新行政管理、财政金融、开发建设等体制机制,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加快卫星城市和中心镇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增强辐射和带动周边乡镇发展的能力。

  推进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巩固提升“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快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实施“三村一线”创建,提升农村宜居乐居水平。加快城乡基础设施联网对接,推进农村公路、饮水、污水处理、电网改造等工程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就业帮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水平。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集体林权制度、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度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推动相对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加快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步伐,实施村庄整治建设提档升级“十大行动”,建立健全对口协作帮扶机制。

  提高区域统筹发展水平。大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推动都市区南北两翼特色发展、提升发展,促进中心城市优质资源向县(市)辐射延伸。深入推进余慈统筹发展战略,加快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促进余姚、慈溪城区相向发展,把都市区北翼打造成为产业发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中等城市群。进一步加强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奉化、宁海、象山都市区组团发展,真正让南三县(市)成为宁波的后花园。高起点推进宁波三门湾区域规划建设,择优引进好项目、大项目,提升城市化、工业化、生态化融合发展水平,打造宜居宜业、生态优美的滨海特色区。完善四明山等区域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大生态功能区利益补偿力度,保护资源环境,实现绿色发展。

  五、切实深化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用更有效的举措提高创新驱动发展的水平,不断激发转型升级的动力和活力,为加快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改革统筹设计和整体配套,深入开展国家和省级重大改革项目试点,加快实施市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降低准入门槛,消除体制障碍,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稳妥实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强金融改革创新,大力发展股权、债券、基金等融资方式,推动企业上市,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组建,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健全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制度,完善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评价考核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机制。

  完善科技人才支撑体系。深入开展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引导支持企业增强自主研发和吸纳创新要素能力,加强企业研发中心、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和国家级科研机构引进,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完善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服务平台。强化专利、品牌和标准战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开展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实施光网无线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发展高清互动数字电视、3D电视,推进智慧应用体系和智慧产业基地建设。实施十大重大人才工程,充分发挥宁波人才科技周等载体作用,开展“人才特区”建设试点。优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着力引进、培养和用好各类人才。人才总量达到140万人。

  提升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完善出口创牌体系和境内外营销网络,办好重点出口基地,扩大“高、精、尖、新”产品出口,不断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优化进口产品结构,做大做强进口市场,提高进口贸易比重。发展保税贸易和转口贸易,拓展服务贸易领域,创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快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培育发展实力型、专业型和供应链型外贸企业。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立足招大引强选优,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发挥开发区、城市功能区等招商载体作用,办好海洽会、浙洽会、甬港经济合作论坛、宁波周等活动。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促进特殊政策跨区域覆盖。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设立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点,并购境外知名企业和品牌,打造本土型跨国企业。

  深化全方位交流合作。完善内外对接、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机制,以区域合作优化要素配置、拓展发展空间。强化与浙东经济合作区城市的合作,促进与浙北、浙中等区域互动发展。全面融入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加强与长三角城市在金融、港航、产业、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参与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深化与国际港口城市、友好城市、港澳台的合作交流,发挥外事、侨务工作的重要作用。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做好援疆、援藏、援黔等对口支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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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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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9日在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长 刘奇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4-26 10:08:27

  四、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加快构筑现代都市,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区域融合发展水平,更好地彰显宁波城市的特色和魅力。

  提升中心城市功能品质。以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风貌和标准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实施“三江六岸”拓展提升工程,加快建设东部新城、南部新城、姚江新城、镇海新城、北仑滨海新城、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推进城西地区开发建设。加强城市整体形象策划,加大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提升力度,建成一批城市重点功能区、城市综合体和标志性建筑。加强城中村、老小区和背街小巷改造。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完善城区路网结构,建成宁波铁路枢纽工程、南北环快速路、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推进城市供电、供水、供气、防洪、水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智慧城管平台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水平。

  培育发展卫星城市和中心镇。把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战略重点,完善县域城镇体系,培育发展一批基础好、区位优、辐射能力强的中心镇和重点镇。推进强镇扩权改革,完善卫星城市、中心镇发展政策措施,创新行政管理、财政金融、开发建设等体制机制,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加快卫星城市和中心镇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增强辐射和带动周边乡镇发展的能力。

  推进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巩固提升“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加快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实施“三村一线”创建,提升农村宜居乐居水平。加快城乡基础设施联网对接,推进农村公路、饮水、污水处理、电网改造等工程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就业帮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水平。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集体林权制度、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度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推动相对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加快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步伐,实施村庄整治建设提档升级“十大行动”,建立健全对口协作帮扶机制。

  提高区域统筹发展水平。大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推动都市区南北两翼特色发展、提升发展,促进中心城市优质资源向县(市)辐射延伸。深入推进余慈统筹发展战略,加快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促进余姚、慈溪城区相向发展,把都市区北翼打造成为产业发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中等城市群。进一步加强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奉化、宁海、象山都市区组团发展,真正让南三县(市)成为宁波的后花园。高起点推进宁波三门湾区域规划建设,择优引进好项目、大项目,提升城市化、工业化、生态化融合发展水平,打造宜居宜业、生态优美的滨海特色区。完善四明山等区域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大生态功能区利益补偿力度,保护资源环境,实现绿色发展。

  五、切实深化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用更有效的举措提高创新驱动发展的水平,不断激发转型升级的动力和活力,为加快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改革统筹设计和整体配套,深入开展国家和省级重大改革项目试点,加快实施市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降低准入门槛,消除体制障碍,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稳妥实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强金融改革创新,大力发展股权、债券、基金等融资方式,推动企业上市,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组建,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健全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制度,完善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评价考核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机制。

  完善科技人才支撑体系。深入开展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引导支持企业增强自主研发和吸纳创新要素能力,加强企业研发中心、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和国家级科研机构引进,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完善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服务平台。强化专利、品牌和标准战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开展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实施光网无线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发展高清互动数字电视、3D电视,推进智慧应用体系和智慧产业基地建设。实施十大重大人才工程,充分发挥宁波人才科技周等载体作用,开展“人才特区”建设试点。优化人才激励保障机制,着力引进、培养和用好各类人才。人才总量达到140万人。

  提升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完善出口创牌体系和境内外营销网络,办好重点出口基地,扩大“高、精、尖、新”产品出口,不断巩固和拓展国际市场。优化进口产品结构,做大做强进口市场,提高进口贸易比重。发展保税贸易和转口贸易,拓展服务贸易领域,创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快国际贸易示范区建设。培育发展实力型、专业型和供应链型外贸企业。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立足招大引强选优,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发挥开发区、城市功能区等招商载体作用,办好海洽会、浙洽会、甬港经济合作论坛、宁波周等活动。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促进特殊政策跨区域覆盖。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设立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点,并购境外知名企业和品牌,打造本土型跨国企业。

  深化全方位交流合作。完善内外对接、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机制,以区域合作优化要素配置、拓展发展空间。强化与浙东经济合作区城市的合作,促进与浙北、浙中等区域互动发展。全面融入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加强与长三角城市在金融、港航、产业、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参与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深化与国际港口城市、友好城市、港澳台的合作交流,发挥外事、侨务工作的重要作用。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做好援疆、援藏、援黔等对口支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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