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奉化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市)”。
2003年以来,奉化投入资金32.91亿元,实现了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该市精心设计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和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平台,全力实施溪口、大堰两个欠发达地区16个村庄的环境整治提升十大专项行动。开展拆除危旧房、保留房外立面改造、村内道路硬化、村庄和庭园绿化、村内河道整治及卫生保洁机制等,并积极实施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小流域治理、饮用水改造升级、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村级集中养老设施建设。欠发达地区村庄面貌得到显著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实施了一系列广覆盖、宽领域的民生工程。(孙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