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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瓶装假酒 一瓶2300元 慈溪两假酒贩子被判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3日 08:1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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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溪一名白酒批发商郑某与零售商张某彼此勾结,大肆销售假酒,近日受到法律惩处。

  今年6月初,民警在慈溪周巷一副食品商店,查获假冒“剑南春”和“五粮液”白酒各86瓶和22瓶。副食品店主张某交代,这酒是从批发商郑某处进来的,前不久订了14箱。

  据悉,两人以前合伙开过店,后来分开单干,关系比较要好。去年初,有人上门发名片广告,郑某拿了一张,上面写着白酒批发,以及“剑南春”、“五粮液”等一串知名品牌的白酒的名字,还留有电话。郑某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拨通了名片上的电话。对方的报价让郑某大吃一惊。“剑南春700元一箱,五粮液1900元一箱。”还可以马上送货上门。郑某第一反应———假酒!对方倒也坦白,直言就是“真瓶装假酒”!

  郑某先试着进了四五箱“剑南春”,当晚对方就把酒送了过来。为了找个信任的销售商,郑某想到了同行张某。张某明知是假酒,仍表示先拿1箱卖卖看。

  过了一段时间,张某主动联系郑某,称这种剑南春“销路不错”,又陆续向郑某要货,直到张某的店被查。郑某以“剑南春”800元一箱、“五粮液”2000元一箱卖给张某,每箱赚100元。张某以零售为主,假酒却按真酒卖,“剑南春”卖出价2300多元。“真酒只能赚二三十元一箱,而这些假酒的差价有1000多元。”张某表示卖假酒好赚钱。张某店被查当天,听见风声的郑某连夜投案自首。

  经查,郑某向张某出售假冒剑南春牌和五粮液牌的白酒分别为55箱和4箱。张某已出售假冒的剑南春牌白酒30余箱,剩余的均被查获。

  近日,慈溪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批发商郑某拘役五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零售商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0元。(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亦茗)

  编辑: 张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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