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入室行窃,他们翻动的面积都不大,主要集中在卧室床头柜,作案后还会还原现场,目的是拖延主人发现家中被盗的时间。
他们偷窃的东西以现金、黄金珠宝、玉器、手表等便于携带又值钱的东西为主,得手后迅速回广东进行销赃。
该团伙主要在东南沿海一带流窜作案,从去年11月开始,他们先后去过杭州、福州等地作案,直至落网,该团伙仅在宁波就行窃10多起,其中已落实的7起案件涉案金额达40万元左右。
团伙成员之间还“揩油”
该团伙成员之间也不是那么团结,由于付某年纪小,还遭到同伙“揩油”。
每次作案,多由尧某和付某负责开锁,张某则负责望风和进屋寻找值钱物品。这样一来,付某不清楚到底偷了多少东西,尧某等人在销赃时也就能少分点钱给他。
比如有一次他们急着套现,拿着偷来的价值七八万元的金饰到鄞州邱隘一家打金店销赃,得到了3.6万元赃款,最后只分给付某1000元钱。
目前,尧某、张某以及收赃的打金店老板戴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付某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经批评教育被送回了原籍,交由家人看管教育。
记者 沈之蓥 实习生 姚溶溶 通讯员 叶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