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一对结婚近5年的小夫妻到法院打离婚官司,而在法庭上男方竟然拿出了一张12万元的借条,称这钱是妻子结婚前借他的,要求归还。
现年26岁的徐某是宁海人。6年前,徐某认识了比她大两岁的方某,两人很快就恋爱了。然而,由于方某并无固定工作,徐某的父母并不认可。于是,两人就偷偷瞒着各自父母亲登记结婚了,且一直未举办婚宴和仪式。
然而,婚后不久,徐某发现两人性格差异很大,加上方某又无工作收入,两人开始不断争吵。2009年,徐某离开了宁海,独自一人去了杭州生活。之后,徐某多次向方某提出离婚,但对方始终未明确表态。
今年7月,徐某将方某告上宁海法院,徐某表示,由于登记时年龄尚小,结婚草率,婚前双方了解不深,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方某称,即使离婚,徐某也应先归还欠他的12万元借款后才能离,方某接着拿出一张徐某出具的借条,借款金额为12万元,约定归还日期为2008年年底。
对此,徐某则予以否认。徐某称,这12万元并非借款,而是当初定下的恋爱约定,如果两人分手,她就要补偿方某12万元,如果结婚,这张借条就自动作废。
徐某代理人称,即使作为借款,借条上的还款日期也已超过两年,即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方某代理人则表示,既然在借款后两个人已经结婚,方某不可能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向徐某催讨借款,与情理不符。因此,应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借款仍在诉讼时效之内。
最终,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自愿离婚,并由徐某支付给方某2万元。(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