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交通局:驾校新校址未经批复
10月23日下午1点,小e前往鄞州区交通局运管所了解情况。
据介绍,方鸣驾校于2005年4月经鄞州区运管所行政许可后成立。2012年11月,原址合同到期后,方鸣驾校向运管所提出变更办公地址的申请,新地址为鄞州横溪镇栎斜村,租用的土地经公证处公证,占地面积约8亩,但截至2013年10月22日,鄞州区运管所未作出相关批复。
“想要得到批复,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完成场地建设并经过审核,二是提供合法的土地证明,但目前方鸣驾校的这一场地没有达到任何一项条件。”运管所工作人员说。
关于宁波外国语学校担心的学生安全问题,运管所副主任卢忠表示,学校北门的道路上是不允许进行教学练习的。
“驾校车辆必须在核定的场地和公安部门指定的道路进行教学练习,宁波外国语学校北门不属于公安部门指定道路训练路段,如有驾培车辆在该路段进行教学,运管部门将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76条,对驾校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不过,卢忠告诉小e,在《道路运输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浙江省地方标准中,没有对驾校周边环境的限制。
据了解,2013年3月份,鄞州区运管所已责令方鸣驾校将挂出的牌匾摘除,不得在获批前挂牌教学。
驾校:地是向栎斜村租的,并未毁林
小e通过114查号平台获知方鸣驾校的联系方式。信息显示,驾校的登记地址为东钱湖外国语学校南门,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10月23日下午2点30分,在卢忠的陪同下,小e再次来到方鸣驾校。驾校顾校长告诉小e,驾校的这些土地都是从横溪镇栎斜村租来的,约有十来亩,签租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这是村里的集体土地,栎斜村的党支部赵书记可以说明。”
对于挖山毁林一说,顾校长也表示否认。“这个地方的山林在很早以前就被开挖了。只是因为时间长了,又长出了杂草。我们是把草除了,铺上了水泥。”
走上那条水泥路,小e看到,这条路很长,时宽时窄,一直往山里延伸。据顾校长介绍,这条路一直通向山上的一个自然村。随后,小e跟随顾校长前往栎斜村,见到了村党支部赵书记。赵书记表示,方鸣驾校的那块地确实是栎斜村租给他的。
“这块地是我们村的集体土地。”赵书记表示,2006年5月30日,栎斜村与攀枝花路桥总公司东钱湖水厂项目经理部签订协议,租出了这片区域。由于要运输管道,工程队挖开了山林。2007年,工程结束,栎斜村又把这片区域的5亩地租给了一个废品站。2013年,废品站将5亩地转租给了方鸣驾校,与此同时,方鸣驾校还向栎斜村多租了5亩地,形成现在规模。
鄞州国土分局:约有1.4亩是新开挖林地
据宁波外国语学校办公室张主任介绍,这块地之所以难管,关键在于涉及了鄞州区横溪镇的栎斜村和东钱湖环湖南路郭家峙村。至于其中到底有多少是属于鄞州区管辖,又有多少是属于东钱湖管辖,张主任表示她也不清楚。
10月23日,小e电话联系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执法科洪科长。洪科长告诉小e,此地涉及到东钱湖和鄞州区的地块,目前针对该地块涉及鄞州区部分的用地性质认定为违法用地,没有办理过土地审批手续。
洪科长表示,这块地的界限在4月份的时候,曾做过一次勘查测绘,目前基本上划分清楚了,驾校共占地12.7亩,其中6.4亩属于鄞州区地界,6.3亩属于东钱湖管委会地界。
“3月份的时候,我们曾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当时是停掉了。”洪科长介绍,“目前涉及到鄞州区地界的6.4亩中,约有1.4亩是属于新开挖的林地,根据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已经移交给鄞州区农林局处理,剩余的违法用地则会在完成调查取证后,抄告给鄞州区‘三改一拆’办公室进行处理。”
洪科长还表示,栎斜村将土地出租给方鸣驾校的行为属于未经审批擅自更改用地性质,是违法行为,会在调查取证完之后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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