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北仑 正文

私吞公司钱款 女合伙人潜逃海外4年 公安部越南"猎狐"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2-17 13:03:16   稿源: 北仑新闻网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曾子夏 通讯员 胡佳晓)31岁的林某,因为涉嫌挪用资金及职务侵占,出逃越南4年。海外漂泊多年,最终还是在越南胡志明市被警方抓获,结束了逃亡生涯。近日,林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林某是一名80后,温州人。大学毕业后,她和朋友一起来到北仑创业。2006年,23岁的林某,就已经是宁波保税区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宁波某机械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

在外人看来,林某绝对是女强人,事业有成。但是谁也没有想到,2008年,公司合伙人在查账时发现了一笔货款对不上。根据公司报表,从2008年8月1日到9月31日期间,公司卖出一批货物,金额至少有37.7万元。但是,应该收回的款项却不见了。

合伙人仔细核对后发现,这笔钱的经手人正是林某。不见的货款很可能是被林某私吞了。接警后,警方试图传唤林某配合调查,却发现林某和这笔钱一样,“失踪”了。

虽然没有林某的消息,但是警方并没有停止对该案的侦查。调查中,警方发现,林某还通过转卖公司车辆,套取了8万元的差额。

“2008年9月27日,林某联系一名专门办理过户手续的中间人赖某,将公司于2006年花26万元购入的一辆本田轿车卖给一家进出口公司,卖价仅为8.5万元。”北仑经侦大队民警陈松定介绍说,“过了半年左右,这辆车又被以16.5万元的价格卖出,而过户手续也是林某联系赖某办理的。”林某就是利用这两次买卖,瞒过公司,赚取了8万元的差价。

2011年1月16日,林某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及职务侵占,被北仑警方批准刑事拘留。但因为林某去向不明,2011年1月28日,被警方上网追逃。

今年,中国公安部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北仑警方也全力追缉境外逃犯。警方仔细排查了林某在国内的关系人信息,并反复查询他们出入境记录。“林某母亲和哥哥以前从没有去过越南。但是,从2013年开始,他们就开始频繁前往越南。我们据此判定,林某在越南的可能性极大。”陈松定说。

2014年9月,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办派出缉捕工作组赴越南,协调当地警方加大查缉力度。9月9日下午1点左右,越南警方在胡志明市的一家外资物流有限公司里找到了在工作的林某,并把她暂扣到胡志明市第一郡公安局。9月11日晚,林某从越南被押解回国。

在白云机场,林某再次踏上了祖国的土地。她说,当初就是一时糊涂,贪心了。感觉事情败露后,仓促出逃。如今,总算可以重新做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