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鲍凤霞通讯员竺昕珂张国民)日前,溪口镇政府与浙电节能服务公司签署了《绿色照明———LED路灯改造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并将于本月下旬启动溪口镇主路段路灯节能改造工作,届时472盏高压钠灯将被改造成节能环保的LED灯,实现“绿色照明”,预计每年可节约电量29万多千瓦时。
据悉,此次路灯节能改造的范围主要集中在溪口镇中兴路和武岭东路两个路段,原来使用的250瓦高压钠灯将被改造成120瓦的LED节能灯。LED路灯不仅在光照效果上比高压钠灯有显著提升,在保证同样照度水平的前提下,可实现50%以上的节能率,还具有使用功率更低、使用寿命更长、维护成本低等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造工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由节能公司承担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融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工作,双方约定7年合同期内按规定比例分享节约电费的收益,而溪口镇政府不需要承担“一分钱”。这不仅有效解决了城市路灯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还可分享节能收益,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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