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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时代 股权众筹行业受鼓励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7-21 07:56:29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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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行业的重大利好,相信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迅速迎来洗牌。未来,只有注重风险控制,资金流向阳光透明,且坚持服务创新的企业,才能在大浪淘沙中屹立不倒。”宁波宁创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勇表示。

此次指导意见颁布,首次明确了P2P的监管规范,且将P2P划为“个体网络借贷”范畴,明确了其作为资金撮合中介的性质,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股权众筹行业也受到鼓励。此前,在非法集资的判定条件中,有一条就是不得面向公众筹集资金。然而,指导意见对股权众筹的定义是“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公开”二字让行业打消了相关顾虑。

叶苗杰表示,除了明确监管主体外,此次的政策亮点还在于对互联网金融的下一步发展方向给出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不仅鼓励从业企业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的商业模式创新与产业链的整合,甚至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市也得到政策支持。”

规 范

P2P只能做信息中介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了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明确P2P平台只能是信息中介,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这意味着,P2P平台将不能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职责。

“P2P被定义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这就否定了当前许多P2P公司所走的路。”业内人士表示,合规的“信息中介”平台肯定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担保,不能承担信用流动性风险,不能承担贷款业务或开展受托投资。

“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意见》对资金存管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意见》总体鼓励互联网金融朝着小微、普惠的方向发展,这意味着一些服务大客户的模式也可能会受到限制。

有分析认为,P2P平台接下来会面临进一步分化,靠做资金池走监管漏洞的平台会很快倒闭,而“好孩子”会在更规范的监管环境下更好地成长。不仅行业将迎来大洗牌,传统金融机构与新兴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的联姻也会层出不穷。

目前,指导意见的落地效果仍有待相关监管部门的配套政策出台。但可以确定的是,《意见》提出的行业规范,将引领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宁波日报 记者余晓辰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