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症结
验收后的监管存在法规真空
按照建设部2006年颁布的管理办法规定,业主有没有对玻璃幕墙进行安全维护,也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范围之内。
但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对处于建设期的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监管。一旦通过验收,之后的安全检测则交由业主自行处理。而对业主是否会按照规定进行玻璃幕墙的安全检测,怎么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空白。
业内人士认为,单靠主管部门监管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并不现实,一方面还是要提高业主自身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则建议通过对物业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条例的进一步完善,明确职责,落实经费,改变现状,减少玻璃幕墙的安全隐患。
早在三年前,我市就有人大代表提出,宁波是否可以出台类似的管理办法,由规划部门在城市规划和建筑布局上,限制玻璃幕墙的使用范围,并建议抓紧制定出台宁波市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主体的责权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最好设立玻璃幕墙专项维修基金等。
专家建议
多加强日常维护及检测
那么,怎样最大程度地预防玻璃幕墙爆裂呢?宁波一家玻璃幕墙公司的马经理表示,多加强日常维护及检测无疑是防微杜渐的首选。此外,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得知,有专家建议,对于钢化玻璃制品,在其表面贴一层优质的透明安全防爆膜,可以防爆。
记者从去年下半年的《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建筑幕墙安全管理”也曾作为单独的一项内容进行意见征求。
其中有一条关于“建筑幕墙定期检查”的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有玻璃幕墙施工资质的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对建筑幕墙进行定期检查:框支撑幕墙每5年检查一次;拉杆或拉索结构幕墙每3年检查一次;幕墙工程使用10年后应当对工程不同部位的结构硅硐密封胶进行粘结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3年检查一次;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玻璃幕墙,所有权人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评估意见执行。
另外,定期检查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实施。对“建筑幕墙维修”规定:经检查发现建筑幕墙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有玻璃幕墙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
相关链接
上海限制玻璃幕墙使用范围
2012年2月,上海实施了《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几项很重要的内容,其一是限制了上海市玻璃幕墙的使用范围,禁止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建筑物上采用玻璃幕墙;禁止“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二层以上”建筑物上采用玻璃幕墙;其二,明确了业主的责任和主管单位的监管职责,比如玻璃幕墙的维修资金如何缴纳,如果业主“不负责”承担什么责任,主管单位对不负责的行为可以进行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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