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慈溪市环保局会同新浦镇政府、胜浦供电服务站等部门,对新浦两家拒不整改的企业采取了停止供电措施。
今年8月下旬,慈溪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新浦镇新闸村破山路106号前后有多家喷漆厂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经查,破山路106号南侧为慈溪市新浦镇佳佳喷塑厂,内有一个喷漆车间;破山路106号北侧为慈溪市新浦舒适电器厂,厂区内设有四个喷漆车间和一个电泳车间。
这两家厂均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生产设备未建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气直接排放,严重影响周边环境,慈溪市环保局约见两家厂的负责人接受调查。
佳佳喷塑厂负责人如期到慈溪市环保局接受调查,慈溪市环保局对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9月30日前补办环保手续,期间不能从事喷漆加工。10月19日和21日,慈溪市环保局两次对该厂进行督察,该厂仍在违法生产,负责人拒不开门。
而舒适电器厂负责人收到约见通知书后,拒不到场配合调查。慈溪市环保局9月29日再次对舒适电器厂进行督察,该厂仍在违法生产。
11月9日,慈溪市环保局会同新浦镇政府有关部门、胜浦供电服务站等部门对这两家拒不配合整改的企业启动了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程序,对其采取了停止供电措施。
据了解,新《环保法》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环境监察部门在执法行动中,切实发挥了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限产停产、查封扣押和按日计罚的“钢牙利爪”。
据统计,今年1~10月份,全市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058家次,下达行政处罚近5400万元。其中,下达限产停产决定书5件,查封扣押37起,对13家企业实施按日计罚,计罚总金额327.2万元。此外,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案件15件,拘留15人;已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5件,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99人。(东南商报 记者林伟 通讯员陈晓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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