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奉化城东市场监管所对辖区一粮油公司虚假标识橄榄油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没收涉案食用油,并处罚款41000元。
经查实,该粮油公司按照大豆油97%、菜籽油2%、橄榄油1%的比例调和生产食用橄榄调和油。根据调配比例,该调和油标签的配料表中橄榄油应处于第三顺位,不是主要配料。但该公司却在该产品名称中标称“橄榄调和油”,标签中不但未标示橄榄油的添加量,反而突出“橄榄”两字,甚至还配上了橄榄图形。东南商报 通讯员 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