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遮住号牌就可以为所欲为,耍尽“小聪明”的车险业务员最终锒铛入狱。
姚某,今年30出头,是宁波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员。今年2月9日凌晨,他从鄞州开车赶往台州三门。熟知“套路”的他为了一路畅通,特地遮住了自己驾驶的小轿车的号牌,“这样会比较快,交警也抓不住我。”
当天上午5时30分,姚某驾车自北向南行驶在奉化市区的南山路上,经过南山路与大成路交叉路口时,姚某不顾红色的信号灯,一脚油门往前开。就在这时,一辆无牌三轮车正在大成路上由西向东驶来,驾驶员章某也完全无视信号灯,“砰”的一声,姚某的小轿车和章某的三轮车撞个正着。章某被撞下车,滚落到地上,姚某见状吓呆了,竟马上驶离了现场。
经交警侦查,姚某最终落入法网。章某也被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重伤二级。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且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赔偿章某经济损失96695元,其余则由保险公司支付。□记者 王紫宁 通讯员 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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