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称,营业员没有将优惠项目录入系统所致
“套餐中明明包含了本地通话,却额外收取了我长达44个月的费用。根本没弄清楚多收了多少,就退给我话费。再说我缴话费的时候,付的是现金,为什么现在退我的是话费?错了这么多时间,难道电信公司不审核吗?”近日,读者胡先生反映了他在电信包月套餐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不该收的费用错收了3年多
2012年3月,胡先生办理了一项每月66元的“固话+手机”包月业务,套餐内容大致包括月租费、本地固话通话免费、300分钟省内虚拟网通话等。
上个月,胡先生想要办理电信的宽带业务,并打算改换原有套餐。于是前往移动营业厅办理,办理过程中,他顺手拉了一张9月份的话费账单。查看后发现了问题———原本包含在套餐内的消费项目却在额外收费。
他立即拨打了10000热线进行反映。
工作人员调查后,给予了答复:“是程序设置错误,额外计费。”
错了多久呢?
“电信的答复是,从2012年3月开始,一共44个月。”胡先生说。
11月9日,电信公司向胡先生的手机账号中充值了1245.20元,并发送了一条短信给他,内容为核准胡先生的退费申请。
前天,胡先生再次前往电信营业厅拉取话费账单,而电信方面表示客户只能拉取最近6个月的账单,而内部系统可查询的周期也只有一年。
从胡先生所提供的近6个月的话费账单看,其每月的省内虚拟网通话时长均为0分钟,而本地通话这一项本应免费的项目,却一直在收取每月30元~40元不等的费用。
营业员未将优惠项目录入系统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何先生。
“确实是我们工作上的纰漏,没有将本地通话优惠这个项目设置进程序里。”何先生说,按套餐的内容,本地通话应是免费的,但当时受理的营业员未将这一条优惠录入系统,导致了这笔费用一直在收取。
“这件事错在我们,我们会将多收取的费用补偿给用户,具体多收了多少,目前客服部门正在调查。”何先生说。
胡先生质疑,有没有可能办理相同套餐的人都会出现类似情况?
对此,何先生解释:“这并非系统出错,而是人为的操作失误,只是个案。请消费者放心。”
能否退“一赔十”?
“关于胡先生所说的能否返还现金的诉求。我们将会向公司提出申请,尽量满足。至于用户所说‘退一赔十’的要求,我们公司没有相关的赔偿规定。”何先生说。
那么,胡先生提出的“退一赔十”是否有法律依据呢?对此,宁波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周丽娟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不存在“退一赔十”的条款。最高的赔偿标准是“退一赔三”,其前提是消费过程中出现欺诈行为。若消费者认为存在欺诈行为,应提供相关证据。
截至记者发稿,电信公司仍在与胡先生进一步协商处理此事。东南商报 记者乐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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