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民间资本投资上规模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直接进入市重大产业项目库;本科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可补助4万元……五年来,我市紧紧抓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注重政策引领。目前,已经基本建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五年前“一床难求”的局面得到扭转,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基本得到了满足。
2010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02.4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7.83%;2014底,户籍老年人口达到125.5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1.5%,人口老龄化率高出全国6个百分点,高出全省2.1个百分点。近5年来,我市老年人口以年均不低于4%的速度递增,老龄化形势严峻。
面对不断加重的老龄化程度,我市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养老机构定价、金融保障、队伍建设、医养融合、投资者权益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同时,注重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各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养老机构收费、政策性综合保险、纠纷预防和处置、医保定点管理、入职奖补等8项具体措施或实施办法,确保政策落地。
各级各部门不遗余力地落实对养老事业的资金支持政策。一方面,推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对新增床位10张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用房新建的,按新增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20000元的补助。另一方面,建立养老护理补贴制度,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按照重度依赖、中度依赖、轻度依赖,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运营补贴。
我市还推出了养老服务保障政策,建立了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重点保障城乡特困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低保、低保边缘等9类困难家庭老年人的基本养老。目前全市城镇“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99.6%和96.02%。我市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经评估结果为重度依赖、中度依赖、轻度依赖的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的,分别给予100%、80%、60%的养老服务补贴,目前入住养老机构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6200元,居家养老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80元。
五年前,我市养老“一床难求”。经过努力,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一批重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相继完成并投入使用,养老机构床位从2009年的26865张增加到2014年的41996张,增长56.3%。目前,全市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3.4张,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新建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均有空余床位,可基本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记者杨静雅 通讯员邓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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