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现场查扣的地笼。本文图片由奉化公安提供
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奕超超 张珊翊
从5月1日12时起,东海海域正式进入为期4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众所周知,休渔期内开着渔船去捕鱼,那肯定是违法的。但也有人问,我只是嘴馋,自己放几个地笼抓一点呢?对不起,照样是违法!今天上午,奉化公安分局就通报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休渔期开启后,民警在海边巡逻检查。
休渔期开启后,奉化公安分局莼湖派出所组织警力在当地栖凤村、桐照村等附近海域开展常态化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就在5月6日和7日,民警在栖凤村十八眼气门南侧海域、桐照码头附近海域先后抓获用地笼开展非法捕捞作业的沈某和林某,收缴地笼15个,查获非法捕捞的虾蟹、鱼等水产品若干,并当场将渔获物作放生处理。
民警发现有人在放置地笼。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事实供认不讳。林某称,他比较喜欢吃海鲜,刚好自己也住在海边,就想着自己动手抓一点吃。于是他在附近海域放了12顶地笼,每隔一个礼拜去收一次。5月7日下午,他像往常一样去收地笼,被正在周围巡逻的民警查获。
嫌疑人在接受警方讯问。
“渔获不多,但无论多少,都是违法!为了这么点东西,一个刑事处罚实在不划算。”民警说,今年休渔期为5月1日至9月16日,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是禁止内陆水域使用电、炸、毒、地笼等方式捕捞的,禁止海域使用底拖、高压水枪等方式捕捞。
所以,大家的问题其实不是问题——休渔期放地笼,不管多少,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照样是违法!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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