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路余 郑茗月
如果你捡到一把汽车钥匙会怎么做?是会原地等候失主来找,还是交给有保管权限的人?今天,慈溪法院通报了一起盗窃车辆的案件。案件的起因是被告人捡到了一把车钥匙,可他不仅没有归还失主,还开走了人家的车,最终发生车祸导致车辆翻车毁损。
2021年6月3日凌晨2时许,从烧烤店吃完夜宵离开时,小伙任某某已经有点迷糊。刚走到马路对面,他便发现地上“躺”着一把汽车钥匙。他弯腰将钥匙捡起,顺手按下开锁键,发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皮卡车大灯亮了。任某某想都没想,上前一把拉开车门,坐上驾驶座,一脚油门,开走了皮卡车。
开着开着,任某某犯起了瞌睡,突然“哐”一声巨响,车子似乎撞到了什么东西,任某某一头撞到了方向盘上。直到此时,任某某才觉得自己稍微清醒了一点。探出头一看,车子已经斜着扎进了路边的草丛里,无法动弹。他没有报警,拔了车钥匙转身离开。
经查,皮卡车在山坡发生的单方事故,致使车辆翻车损毁。经价格认定,上述车辆价值6万元。
明明不是自己的车,为什么要把车子开走?任某说,是因为当时一时头脑发热,想着开着去兜风,就把车子开走了。
案发后,涉案车辆已被追回并发还车主,任某某赔偿其经济损失2.5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任某某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任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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