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邹鑫 通讯员 张含烟
近日,前湾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称绿化带上躺着一个人。交警赶到现场,只见男子张某趴在绿化带草地上睡得正香,旁边有一辆摩托车,还闻到一股酒味。交警呼喊,张某毫无反应。
为避免交通事故,交警带张某到医院抽血检验,其体内乙醇含量达22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交警调查发现,当晚9点左右,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呈“S”形走位,过往车辆纷纷避让。行至八塘路北侧,张某连人带车摔倒,之后他又站起来,走到绿化带倒头就睡,所幸没出事故。
原来,张某当晚和老乡吃饭,喝了约半斤白酒,散场后骑无牌摩托车回公司宿舍,他还没有摩托车驾驶证。
目前,张某因醉酒驾驶、无证驾驶、逆向行驶和驾驶无牌机动车等多项违法行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在我国,饮用含酒精饮品后驾驶两轮机动车辆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饮酒驾车将被拘押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资格,并且驾驶员有可能要支付一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对于更为严重的情况,即醉酒驾驶摩托车,除前述处罚之外,还将被吊销驾照,并在五年之内无法再次获取新的驾驶资格证书。倘若因为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而引发了重大交通事故,甚至触犯刑法,那么驾驶员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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