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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政策发布
2025-04-08 18:04: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甬派客户端记者 李臻 通讯员 陈奕颖

  4月8日,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发布《2025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发布2025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该指导意见指出,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与协调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城乡均衡、公益普惠、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坚持学前教育属地管理、分级办学原则,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安排,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负责具体实施。

  此次招生对象为截至报名之日户籍、家庭住宅房在北仑区的适龄儿童或实际居住在北仑区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一、年龄范围

  托班:年满2周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

  小班: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二、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报名条件

  2025年秋季,非本区户籍儿童需要在北仑区报名入园,除符合上述年龄范围外,其父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北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直至查验日仍在有效期内。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已累计按月缴纳满6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特殊情况可先到各相关辖区中心幼儿园咨询或登记。

  三、招生程序

  (一)确定招生计划

  各辖区幼儿园在街道统筹管理下,对照招生文件要求,认真制定本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收费事宜及超计划分流方案等内容。若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提高收费标准,必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后,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并报街道、教育局备案后才能执行。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经所属街道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发布。

  (二)发布招生信息

  4月9日至10日,各街道以街道或辖区为单位采取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招生计划(小中大班)、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准备材料、幼儿园等级、收费事宜、咨询电话等。托班招生公告另行发布(下同)。

  (三)报名登记审核

  1.小班适龄儿童招生。各街道幼儿园报名招生将按“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要求入驻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具体登记办法另行制定,请关注“北仑教育”和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也可拨打相关电话咨询。(如网络报名遇到困难,可到各园现场咨询报名)

  第一阶段:

  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现场确定,时间在4月11日至4月13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4月11日—4月12日8:00~20:00)。

  其他拟报名的儿童可同步到相关幼儿园咨询或登记。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时间在4月14日至4月22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4月14日—4月18日8:00~20:00)。

  2.大中班招生。中、大班适龄儿童到线下报名,具体报名办法由辖区中心幼儿园另行制定,详见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

  (四)报名录取公告

  严格执行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审定、公布的招生方案和计划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会同街道、教育局协商确定。4月2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五)协调建档工作

  各街道统筹指导街道内辖区中心幼儿园及时了解新生录取报到情况,帮助指导未被录取的重点服务区域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的后续报名。各幼儿园建档需经辖区中心幼儿园和教育局审核,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录取幼儿信息。

  四、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

  1.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北仑区域内一类的普惠性幼儿园设立重点服务区域,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重点服务区域的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自然村的适龄儿童。“房户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父(母)产权份额须占51%及以上】三者一致。

  2.坚持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及适龄儿童户籍及其父母(或有效监护人)有效房产等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幼儿园的重点服务区域,结合户籍迁入(登记)的时间开展适龄儿童入园招生工作。招收非重点服务区域儿童,需在满足重点服务区儿童就读并有空余学位的基础上方可;重点服务区设为全区的幼儿园,原则上不收取同一辖区其他公办园重点服务区的儿童;其他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收取同一街道内别的公办园重点服务区的儿童(配套幼儿园招生满额除外)。

  (二)录取顺序

  针对区域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开展,原则上实行分顺位按批次有序录取,前一顺位录取后仍有空位,方可录取下一顺位。

  有效房产是指国有土地或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用房,父(母)产权份额须占51%及以上。若同一套房子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再作为入读幼儿园的有效房产报名,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有效房产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户籍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幼儿园在招生录取时按下列顺序(不含非普惠性幼儿园):

  户籍在北仑区内适龄儿童

  第一顺序位:

  1.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的自然村。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

  备注:同批次的本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录取。如适龄儿童在以上顺序位中,但所在配套幼儿园已满额,由辖区中心幼儿园会同街道、教育局协商后统筹分流。

  第二顺序位:

  1.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所在街道。

  2.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无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

  3.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内。

  备注:同批次的适龄儿童父母重点服务区的有效房产,按照有效房产产权时间先后录取。

  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第三顺序位:

  1.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外。

  备注:同批次的适龄儿童父母重点服务区的有效房产,按照有效房产产权时间先后录取。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已累计按月缴纳满6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备注:该顺位按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连续时间长短录取。

  附件:2025年北仑区幼儿园秋季新生招生计划

(点击图片看大图)

  备注:

  1.打★幼儿园为辖区幼儿园,以上名单均为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若不在上述名单的则为无资质幼儿园。

  2.班额原则上不超过25人/班,优质幼儿园(省一省二幼儿园)经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增加班额,但最多不超30人/班。

  3.个别幼儿园如出现招生较少运营困难等问题,有关停的风险,请家长谨慎选择,如幼儿园中途关停,家长需自行解决入读问题。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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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政策发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5-04-08 18:04:00

  甬派客户端记者 李臻 通讯员 陈奕颖

  4月8日,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发布《2025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发布2025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该指导意见指出,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与协调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城乡均衡、公益普惠、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坚持学前教育属地管理、分级办学原则,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安排,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负责具体实施。

  此次招生对象为截至报名之日户籍、家庭住宅房在北仑区的适龄儿童或实际居住在北仑区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一、年龄范围

  托班:年满2周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

  小班: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二、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报名条件

  2025年秋季,非本区户籍儿童需要在北仑区报名入园,除符合上述年龄范围外,其父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北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直至查验日仍在有效期内。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已累计按月缴纳满6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特殊情况可先到各相关辖区中心幼儿园咨询或登记。

  三、招生程序

  (一)确定招生计划

  各辖区幼儿园在街道统筹管理下,对照招生文件要求,认真制定本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收费事宜及超计划分流方案等内容。若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提高收费标准,必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后,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并报街道、教育局备案后才能执行。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经所属街道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发布。

  (二)发布招生信息

  4月9日至10日,各街道以街道或辖区为单位采取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招生计划(小中大班)、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准备材料、幼儿园等级、收费事宜、咨询电话等。托班招生公告另行发布(下同)。

  (三)报名登记审核

  1.小班适龄儿童招生。各街道幼儿园报名招生将按“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要求入驻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具体登记办法另行制定,请关注“北仑教育”和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也可拨打相关电话咨询。(如网络报名遇到困难,可到各园现场咨询报名)

  第一阶段:

  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现场确定,时间在4月11日至4月13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4月11日—4月12日8:00~20:00)。

  其他拟报名的儿童可同步到相关幼儿园咨询或登记。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和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时间在4月14日至4月22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4月14日—4月18日8:00~20:00)。

  2.大中班招生。中、大班适龄儿童到线下报名,具体报名办法由辖区中心幼儿园另行制定,详见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

  (四)报名录取公告

  严格执行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审定、公布的招生方案和计划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会同街道、教育局协商确定。4月2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五)协调建档工作

  各街道统筹指导街道内辖区中心幼儿园及时了解新生录取报到情况,帮助指导未被录取的重点服务区域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的后续报名。各幼儿园建档需经辖区中心幼儿园和教育局审核,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录取幼儿信息。

  四、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

  1.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北仑区域内一类的普惠性幼儿园设立重点服务区域,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重点服务区域的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自然村的适龄儿童。“房户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父(母)产权份额须占51%及以上】三者一致。

  2.坚持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及适龄儿童户籍及其父母(或有效监护人)有效房产等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幼儿园的重点服务区域,结合户籍迁入(登记)的时间开展适龄儿童入园招生工作。招收非重点服务区域儿童,需在满足重点服务区儿童就读并有空余学位的基础上方可;重点服务区设为全区的幼儿园,原则上不收取同一辖区其他公办园重点服务区的儿童;其他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收取同一街道内别的公办园重点服务区的儿童(配套幼儿园招生满额除外)。

  (二)录取顺序

  针对区域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开展,原则上实行分顺位按批次有序录取,前一顺位录取后仍有空位,方可录取下一顺位。

  有效房产是指国有土地或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用房,父(母)产权份额须占51%及以上。若同一套房子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再作为入读幼儿园的有效房产报名,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有效房产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户籍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幼儿园在招生录取时按下列顺序(不含非普惠性幼儿园):

  户籍在北仑区内适龄儿童

  第一顺序位:

  1.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的自然村。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

  备注:同批次的本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录取。如适龄儿童在以上顺序位中,但所在配套幼儿园已满额,由辖区中心幼儿园会同街道、教育局协商后统筹分流。

  第二顺序位:

  1.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所在街道。

  2.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无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

  3.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内。

  备注:同批次的适龄儿童父母重点服务区的有效房产,按照有效房产产权时间先后录取。

  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第三顺序位:

  1.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外。

  备注:同批次的适龄儿童父母重点服务区的有效房产,按照有效房产产权时间先后录取。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已累计按月缴纳满6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备注:该顺位按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连续时间长短录取。

  附件:2025年北仑区幼儿园秋季新生招生计划

(点击图片看大图)

  备注:

  1.打★幼儿园为辖区幼儿园,以上名单均为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若不在上述名单的则为无资质幼儿园。

  2.班额原则上不超过25人/班,优质幼儿园(省一省二幼儿园)经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增加班额,但最多不超30人/班。

  3.个别幼儿园如出现招生较少运营困难等问题,有关停的风险,请家长谨慎选择,如幼儿园中途关停,家长需自行解决入读问题。

编辑: 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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