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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再次扩大"禁燃区"范围 新增奉化、宁海和象山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6日 07:1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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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宁波将再次增加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建设(简称“禁燃区”),新增奉化、宁海、象山及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部分区域。根据计划,本次划定的“禁燃区”的建成期限最迟为2015年底。

  今年新增设的“禁燃区”中,奉化市的“禁燃区”范围具体分为2个区域,一个为:四明路—东环路—中山东路—金钟路—龙潭路—锦屏街道西南边界,建成期限为2014年6月底。另外一个为:南渡路—东环路—四明路—南山路,中山东路—东环路—岳林街道边界—龙潭路—金钟路,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宁海县的“禁燃区”建设范围为:东至兴海路(向东外延500米)、南至徐霞客大道、西至桃花弯路、北至人民大道,在2013年底前完成;东至兴海路(向东外延500米)、南至人民大道、西至高速公路、北至天明路,在2014年底前完成。

  象山县为:彭姥岭隧道-建设路-新丰路-象山河路-巨鹰路-象山港路-赵岙隧道以北至象山山界,在2013年底前完成;史家山隧道-象山港路-沿海南线(新丰路)-滨海大道-爵溪隧道以北至象山山界,在2015年底前完成。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划定的范围为:鄞县大道—环湖北路—连心路—71省道连线东南区域(不包括东钱湖南岸集水山脊线以南区域),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鄞县大道以北区域及鄞县大道—环湖北路—连心路—71省道连线以西区域,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东钱湖南岸集水山脊线以南区域,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

  据了解,2011年,为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我市启动“禁燃区”建设计划,决定用3年时间,将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和镇海、北仑部分区域建成为“禁燃区”,“禁燃区”内全面淘汰煤炭、重油、直接燃烧的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全部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或改用集中供热。两年的“禁燃区”建设实践表明,淘汰燃煤锅炉等高污染燃料对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可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赵鸣婵)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