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黄浓珍通讯员储锡权实习生曹晔)昨天,记者从县环保局了解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环保、绿色的概念不断深入人心,我县全民参与生态建设工作成绩喜人。截至2012年年底,我县共拥有省级“绿色社区”5个,市级“环保模范(绿色)小区”11个。
日前,记者来到其中一个市级“环保模范(绿色)小区”——华庭家园小区,只见小区内绿草茵茵、绿树成荫、花团锦簇,就像是走进了一个大花园。“每次回到家,看着优美的环境,就会感觉很幸福,人也特别轻松。”住在该小区的王女士开心地说,社区里设置了不可回收垃圾箱、可回收垃圾箱、废电池回收桶等,居民们有意识地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让整个社区更加干净、整洁。不仅如此,社区服务中心还专门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环保档案,完善小区环保工作机制,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让环保成为一项日常工作。
县环保局生态科副科长麻昌昶告诉记者,早在2002年,我县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统一按照省级标准进行规范管理。相关部门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和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制度,加强各个部门及各街道之间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联系协调,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开展调查摸底活动,选择一些基础较好、条件较成熟的社区先试点开展创建活动。当年,跃龙街道怡惠社区作为我县首家社区,被评为省级“绿色社区”。
“‘绿色社区’不是绿化社区,其创建的关键是让环保理念渗透到每个居民的心里、日常行为中,让全民都参与到我县的生态文明建设中来。”麻昌昶说,现在,由于宣传到位,许多小区都争着“创绿”,不仅自觉地把环保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还形成了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创建环保模范(绿色)小区,巩固提高环保模范(绿色)小区品牌的良好氛围。此外,我县的一些楼盘更是在建设初期就提出要建设“环保模范(绿色)小区”,旨在为居民营造“安全、文明、舒适、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提升小区品位。同时,我县不断加大对“绿色社区”创建的奖励额度,目前,获得省级绿色社区、市级绿色小区的奖励分别达到3万元、2万元。
下一阶段,环保部门还将继续开展环保模范(绿色)小区创建工作,通过创建这一抓手,提高小区物业环境管理水平,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使全体居民共享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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