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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拎的袋子上被贴恶心字条 内容不堪入目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24日 07:2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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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黑夜里去找寻”:“这个恶心的东西我上个月也被贴过,然后就去派出所报案了,看字迹和内容应该是同一人干的。”

记者联系上网友“黑夜里去找寻”,她姓史,今年23岁。8月31日,她曾在盛世天城小区附近的公交站台停留转车,那个地方离小李此次等车的站台相距不远。当时字条是贴在她背上的,事后被她的朋友发现,内容和笔迹跟小李此次收到的字条几乎一模一样。

受惊吓女子买防狼装备护身

小史告诉记者,她每天从东钱湖出发去上班需要转一趟公交车,自从被贴字条后,她出门会比较小心,经常变换转车路线。

除此之外,她还在网上买了许多防色狼用品,包括双节棍、强光手电、女子防身口哨、女子防身报警器、防身戒指,还有一种叫“虎二叉”的女子防色狼武器,一共花了将近200元。

不过,这些东西在她包里放了一段时间后便没有继续使用,一个是嫌东西多带着重,另一个是觉得身上挂个口哨、包上挂个报警器,给人感觉“怪怪”的。

“要是真碰上色狼,我想这些东西未必来得及拿出来用。感觉不太现实。”小史说,她以前在路上曾遭色狼摸大腿,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呆掉”,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换作现在,我会想起警察对我的叮嘱,第一时间报警。”她说。

警方已介入调查,欢迎市民提供线索

昨天,鄞州警方表示,接到群众反映后,他们已第一时间安排警力对此事展开调查。如有知情人和目击证人,可以拨打报警电话或者通过微博@鄞州公安,提供线索。

警方提醒,遇到类似事件应保持冷静,记住对方体貌特征,果断报警,同时可寻求周围人的帮助。

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 沈之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