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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企业主欠薪逃逸被立案 将受法律制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25 11:37:54   稿源: 镇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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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闻网讯(记者陈秋君 通讯员臻仁社)近日,骆驼街道一制衣企业老板何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这是我区首例由人社部门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的欠薪逃逸案件。

今年以来该企业开始发生工资发放不及时的情况,7月出现集体欠薪。在骆驼街道、区人社局的积极协调、督促下,何某多次向职工承诺和保证,但都因到期未付而失信。

10月27日,20名该企业员工拿着劳动合同、工资条等找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查共计被拖欠工资15万余元。而老板何某、老板娘戴某已不知去向,两人电话也处于失联状态。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连续三天多次拨打何某、戴某的电话,均无人接听,通过其亲属联系也未果。根据工作流程及规定,初步判定何某涉嫌欠薪逃逸,并于10月31日在该制衣企业、何某住所张贴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三天内支付所欠员工报酬。

三天后,何某、戴某仍不知所踪,电话无人接听,也未如期支付所欠员工报酬,为此区人社局第一时间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区公安机关移交了此案。案件背后,是我区人社部门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生产成本的提高、部分行业竞争激烈的加剧,以及资金周转的困难,导致我区不少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甚至关门歇业。其中,有少数不良企业主不顾员工权益,欠薪逃逸。此案之前,2014年我区已发生企业负责人欠薪逃逸案件6起,涉及职工231人,薪资24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早已明文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即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发生欠薪且数额较大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八万元以上的情况。

目前,公安部门正全力追查何某下落,并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人社部门也希望我区其他企业主以此为戒,欠薪莫逃逸,不失诚信。不然,将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代价,接受法律制裁。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