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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一周班就回老家 一年后还能要回工资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11-25 11:37:54   稿源: 北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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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胡洪雷 通讯员 顾红波)不知道“老板”的名字,也不知道联系方式,安徽的吴大姐通过朋友介绍进了北仑一工厂食堂上班。一个礼拜后,因为有事请假回了老家,一年后回来,找到“老板”讨要之前工作一周的工资,可“老板”却不认账了。目前,吴大姐已经向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回北仑讨要工资,“老板”却不认账

吴群英是安徽人,来到北仑打工已经三年了。去年9月份,吴大姐打算换工作,恰好在路上碰上了来自甘肃的刘姐。同是出门打工人,刘姐听吴大姐要找工作,就让她到自己上班的食堂来洗菜洗碗。于是,吴大姐就跟着刘姐到这个食堂上班了。

吴大姐说,管理食堂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大家叫他老谢,也不知道全名。刚上班的时候,老谢和吴大姐口头说好2200元一个月,吴大姐就在食堂打杂。在这个食堂里做了6天,吴大姐又被叫到另一个食堂帮忙做了一天活。做完这一天后,吴大姐的女儿要去读大学,她就向老谢请假回家送女儿上学,老谢也同意了。

不料后来女儿重病住院,吴大姐只能留在老家照顾女儿。吴大姐说,她没有手机,也没有刘姐和老谢的联系方式。延长请假时间,也就没有通知老谢。照顾完女儿后,吴大姐又找人把老家的房子修了修。这样一来,吴大姐就在老家呆了将近一年,再回到北仑已经是今年下半年了。

吴大姐回到北仑后,想要再到老谢的食堂上班。“原先的员工食堂已经换了承包人,我又找到曾经帮忙做一天的那个食堂,一连几天都没有碰到老谢。”吴大姐说,后来终于有人告诉她,那之前的承包人在科技创业园承包食堂。

凭着好心人给的地址,吴大姐来到了科技创业园的食堂。在那里,吴大姐也见到了老谢。原以为见到老谢,就可以拿到一礼拜的工资,但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容易。“去过那个食堂都有10多次了,老谢就是不承认我曾经在他那里上班,坚决不给这一礼拜的工资。”吴大姐说。

区人社局政策法规科:请假后没有继续上班的视为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

18日下午,记者陪同吴大姐来到科创园的这家食堂,坐在前台的杨姓员工接待了吴大姐。记者了解到,吴大姐一直说的老谢其实是食堂的厨师长,并不是负责人,而这位杨姓员工是老板娘的亲戚。该员工说,她并不知道吴大姐原先在员工食堂上过六天的班,只记得吴大姐去年九月到另一家食堂帮过一天的忙。“我们并不是不给吴大姐工资,因为我不知道吴大姐在我们地方上过几天班。况且吴大姐她途中这么长时间没有来上班,对我们正常经营也有影响。加上事先也和吴大姐有口头约定,旷工一天要扣三天的工资。”该员工表示,该给吴大姐的工资,单位会给,但不会不明不白地给。

“我换过很多工作,有些做了几天的单位,都会结清工资给我,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单位。”吴大姐说,她现在在镇海一家机械厂上班,为了讨要工资,已经请假两天了。

记者了解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查处。“像吴大姐请假后没有继续上班,应该视为自动离职,而且没有超过投诉时效,吴大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一礼拜的工资。”区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说道。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