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网友说事 正文

喜欢在后视镜挂饰物?交警:妨碍视线属违法行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01-01 07:07:54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交警:悬挂物品妨碍视线属违法行为

很多车主都会在后视镜上挂饰物。记者 龚国荣 摄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翁恩锋

昨天,微博上流传一条消息称,车内挂饰物有可能被交警处罚,并有罚单为证。此事引起宁波网友热议。不过经过核实,开出罚单的并非宁波交警,但车内后视镜上挂的饰物如果阻碍了视线,确实属于轻微违法行为,交警有权对此进行处罚。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在车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属于违法行为,最好不要挂饰物。

后视镜挂饰物多为求平安

饰品阻碍视线算轻微违法

记者看到,微博上流传的案例是车主在车内后视镜位置悬挂了饰品,由此遮挡驾驶人视线而被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车主喜欢在车内后视镜上挂各种吉祥物品、饰品等物。昨天下午,记者到灵桥路一家大型停车场内查看,看到一些车主在后视镜上悬挂各类大件饰品,比如大串元宝、铜钱挂件,有明显反光而且饰品本身带有棱角;有一些车主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和仪表盘交接处,摆放了活动摆件,比如文件夹、书册、摇头娃娃等;还有一些司机为了交通安全,在后视镜位置安装导航仪、行车记录仪等情况。

一名姓张的车主告诉记者,车身上不能随便改装她知道,但在车内摆放些物品,交警应该管不着吧。车主王先生则表示,车内后视镜挂的平安符是家里老人精心准备的,不挂有点说不过去,大部分车主都挂着求个平安呢。

饰品阻碍视线算轻微违法

据民警介绍,由于饰品挂得太多或是物品摆放不当遮挡视线行为都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平日里碰到此类情况,民警在路面执法时还是以教育为主,但如果因此导致交通事故,民警也会酌情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记者翻查近年来的事故案例,因车内物品或是饰品晃眼引发追尾事故最为常见。2012年2月8日,司机戴某开车沿着鄞县大道行驶,行至东吴镇欣达路红绿灯路口时,恰好遇上红灯。此时,阳光正好照在车内后视镜的金属平安符上,反射光晃到了戴某的眼睛,他本能地眯起了眼睛,可还没等他回过神,就听到“砰”的一声响,他的车追尾前面停着的一辆面包车。

江北交警大队翁警官根据具体事故案例总结说,饰物晃眼、颜色鲜艳等原因引起驾驶人或者其他车驾驶人的注意力分散,或是大型毛绒玩具挡住了视线,从而发生事故。他们曾处理过多起,事故发生后,车主们才接受教训,明白不能乱挂,多挂饰物。除此之外,挂着的饰物一旦掉落,也有可能引起紧急制动系统等失灵状况,关键时刻会害人性命。民警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室不要悬挂体积较大、较坚硬的饰品,可选择一些体积小、颜色素雅些的物品;放置的位置,最好是驾驶室侧面等不受影响的地方。

延伸阅读

导航仪等物品怎么放置有讲究

除了在车内后视镜上挂饰物之外,现在有很多车主在后视镜附近安装行车记录仪。民警说,随着电子产品的兴起,很多车主都在前挡风玻璃上安装导航仪、行车记录仪等仪器,这些仪器安装位置不当,也容易遮挡视线,像一些大屏幕的导航仪无论是放在中间还是边上,都会比较明显影响视线,而且导航仪还经常会发出各种提示音,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对驾驶人心理造成干扰。

民警表示,行车记录仪、导航仪等电子仪器安装的时候要选好位置,不要阻挡视线,另外还要尽量调低声音,以免干扰注意力。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这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处罚款50元。

编辑: 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