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纪检监察网今日16点49分发布消息,海曙区南门街道干部夏济龙向司法机关提供内容虚假的证明,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南门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夏济龙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