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9点,老公开车从江东姚隘路直行过曙光路,在通过路口绿灯时,与左侧窜出的一辆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两扇车门凹陷,所幸无人受伤。气不过的是,电动车车主为此索要500元,因私了无果只好报警。而随即赶来的交警也协商不成,按照程序就把两辆车都拖回了中队,待次日再处理。谁知,第二天电动车车主并未出现。”昨天,一网友发帖表示了不理解:难道电动车的责任都要机动车买单吗?
帖子一发引起了网友热议
昨天下午,帖子发出后引来了纷纷议论,不少网友站在发帖者一边,抨击电动车车主的不良交通行为。
有人戏称电动车是“飞机党”,横冲直撞不守法,开车的人最好离得远远的。也有一些网友说,自己开车遭遇过电动车碰撞,结果不管三七二十一都被判主责,实在是冤枉。
还有人则站在中立的角度认为,不能以偏概全地指责电动车车主,汽车占据非机动车道的现象也不少见,两方立场不同而已,互相指责没意思,关键是双方都要遵守交通规则。
更多的网友表示很淡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机动车主责,这是事实啊,反正汽车有保险可以赔。
就网友帖子里所说的事故,记者也联系了江东交警,对方解释会依法依规认定事故责任,若电动车车主迟迟不出现,也不会一直扣着机动车。
一些情况下电动车车主也要担主责
不过,相比这起事故的后续发展,网友更关心的是:到底哪些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电动车要负主要责任?
为此交警做了一番解释,如果电动车一方过错,机动车无过错,判电动车车主担主责。
鄞州钟公庙交警中队朱警官告诉记者,如果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因逆向行驶或闯红灯导致与汽车碰撞,是电动车主责。此外,在机动车道上追尾前方汽车,也是负主要责任。还有一种情况,若在非机混合道路上,电动车逆向行驶与汽车相撞,或追尾汽车,同样是负主要责任。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交通事故中是否判电动车车主主责,其实大部分时候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打个比方说闯红灯,有时候会出现灯头灯尾的情况,电动车车主转弯时是绿灯,但行至道路中间时转为红灯,那么这时候与机动车相撞,就需要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以及更多的证据去认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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