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的商铺租金,地面的停车费、电梯口的广告费,这类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究竟归谁所有?有关这个话题的争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都各有各的说法。
昨天,从宁波市住建委物管处传来消息,宁波将出台《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最快明年1月1日起,小区收益就归全体业主所有!资金性质等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正在市住建委部门官网公示。到12月2日前,市民可通过邮件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邮箱地址:2083616082@qq.com。
微调查
小区公共收益成了笔糊涂账
30位受访者中27人不知钱归谁
丁女士家住海曙澄浪社区三水丽景小区,房子建于2000年左右,都是五六层高的多层楼房。因为是典型的老小区,物业费也很便宜,每平方米只有2角5分。
说起小区内的公共收益,丁女士直呼“从来不知道还有一笔本属于自己的钱款”。她给记者举了个例子:“现在,有车的家庭越来越多,到了夜里基本上犄角旮旯都停满了车。按照收费标准,包年的每次交1000元,包月的每次100元,偶尔进来停车的一个晚上也要收5元左右。其实物业光收停车费也是笔不小的收入。”
三水丽景小区配套用房,除去社区活动室和办公用房,部分用作了商铺店面。丁女士打听了下,尽管只有两三间,一间房的租金每月也在2000元左右。楼道口也有张贴广告、横挂条幅,同属澄浪社区的生活新境小区还有电梯公寓,移动电视播放的各类广告视频。很多都是和物业谈的,具体多少钱,没人搞得清楚。
有类似感触的还不止丁女士一个人。昨天,记者针对“小区的公共收益,你了解多少”的话题做了个微调查。30位受访者中,住在老三区的有21位,镇海、鄞州、高新区的有9位。电梯公寓楼的与老小区住户比例为6:4。
调查结果令人惊讶,超九成市民搞不清楚这些钱属于谁,也不关心这笔钱怎么花。问到业主乘坐电梯看到广告牌,是否感到收益被剥夺。结果显示,一半以上的人没这个意识,反而觉得物业公司会开动脑筋挣钱。也有一些业主坦言,想关心也有难度。每年年底,物业都会向业委会提交经营账本并在小区内公示,但一大堆专业数据,看得人头晕。
政策详解读
小区公共收益都有哪些?
只要是公共场地经营收入都归业主
啥是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翻译成大白话,就是物业对小区公共场地进行经营的收入,除掉约定好的管理费,剩下的都属于这个范围。
电梯内、绿地旁、楼顶上……在居民小区公共区域,这样的公共收益随处可见。这里面涉及的经营收入很杂,林林总总加起来就有八九项。
具体包括:商业经营收入、电梯、楼道、楼顶等公共部分的广告收入、物业管理区域场地停车费收入、摊位租赁收入、场地经营收入、通信运营管理费收入、因损坏(征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赔偿或残值处理收入、物业用房经营收入等。
以前,似乎是默认,这些收入由物业支配。然而现在,业主有权要求把这部分收益“吐出来”。因为按照新规,所有权明确了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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