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做生意的人都知道“顾客至上”,然而遇上不讲理的顾客也会让生意人很受伤。近日,我市梨洲街道一家保暖内衣店的店主胡某真的受伤了:一位顾客和她发生争执,把她的饭桌掀翻了,滚烫的火锅烫伤了她的脚,吓哭了在场的女儿。事后,胡某去梨洲派出所报了案。
胡某经营着一家保暖内衣店,提供定做服务。前一段时间,胡某促销了一批成衣,顾客袁某在促销期间花40元钱买走了一件保暖内衣,由于大小不合适,改动了一下。
11月15日12点左右,胡某正在店里和她的徒弟以及12岁的女儿一起吃火锅,袁某拿着她购买的那件保暖内衣,要求再修改一下衣服的花边。“我们当时在吃饭,就让她稍微等一下,吃好饭马上帮她改。后来这个女的就开始骂人了,说我们衣服做得不好,我也和她吵了起来。”胡某回忆说,“她把我挂在衣架上的衣服全部扯下来扔在地上,还把我们的饭桌掀翻了。当时我们正在吃火锅,火锅的汤倒在我脚上把我烫到了,我当时火气上来了,就把手中的碗砸过去,她躲开了,之后我们就扭打在一起。”两人打得愈发激烈,还一起摔倒在地上,胡某的女儿在一旁吓得直哭。后来两人被围观的人拉开,胡某便报了警。
那么,顾客袁某为何做出了如此极端的举动呢?袁某在回答民警询问时说,是因为老板娘态度太差了。“我当时跟老板娘讲把我的衣服花边再改一下,老板娘说什么花边啊,后来也没再理我。她店里的服务员叫我把衣服拿过去让她看看,老板娘说40块钱的衣服就这样了,我听了很不高兴,对她说,不管是40块还是4块,在你这做的衣服就该给我改。老板娘马上对服务员说,不要给她弄。我就很生气,把她店里的衣服扔在地上。”就这样,为了表达对店主的不满,事情发展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
胡某去医院做了检查,被诊断为右手掌骨头撕脱骨折,左大腿烫伤,而袁某没有严重伤势。经过梨洲派出所的调解,调解员判定为两人各有过错,袁某赔偿胡某各项损失150元。
调解员陈建伟点评:
购物维权合常规,大打出手实不该。
经商文明是应该,和气生财财源来。
本案的导火线是买卖双方不理智,没有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导致小事化大。看过本案,我们都应该意识到,与人为善是何等重要!(记者 翁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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