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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女方有外债 同居六年的六旬"男友"闹分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1-27 09:42:04   稿源: 北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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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邵旭姣 通讯员 黄宇)“黄昏恋”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少年夫妻老来伴,找到一个谈得来的另一半,更使许多单身老年人过上了有人相陪的美好晚年生活。可是,最近却有两对黄昏恋老人因各种缘由把对方告上了法庭,在北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才得以化解。

听闻女方有外债,同居六年的男友闹分手

6年前,72岁的老福(化名)住在鄞州区,经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16岁的北仑居民李女士。李女士虽然已经年过半百,可是穿着打扮丝毫不输年轻人,烫头发、戴墨镜,出门之前必化妆。两个人认识以后,老福对李女士是越看越喜欢,没事就去对方家串门,给她买东西,陪她聊天。李女士见老福对自己如此热心,也常常去老福家帮他干些家务。一来二去,两个人就走在了一起,李女士也正式搬到老福家一起住到了一起。

按理说,两个单身老人一起互相帮衬着过日子,是件贴心又温暖的好事情。可是最近,老福却把一起携手走过6年岁月的李女士赶出了家门,还要求其归还曾经借自己的3万元。原来,今年以来,老福不断从邻居口中听到李女士在外面借了不少外债的事情。因此老福下决心不跟她来往,并要求归还自己以前借给她的钱。

从老福家搬出来的李女士越想越委屈,6年来,自己每天给老福洗衣做饭,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今他仅仅听了街坊传闻就把自己赶出来,实在太不近人情。为此,李女士也不肯归还3万元钱。

事情得不到解决,老福便委托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对李女士提起了诉讼。经北仑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最终,李女士同意支付老福借款18000元。

男方脚踏两条船,女方出走

61岁的安徽人老张(化名)来宁波打工已经多年,也在北仑安了家。晚年寂寞,就有了找个老伴的心思。2012年,在朋友介绍下,老张认识了来自贵州的阿群(化名)。阿群今年50岁,孤身一人,和老张住在同个村。你来我往,两个人就搬到了一起生活。

同居的3年里,老张对阿群照顾有加。期间,阿群老家要建房子,老张毫不吝啬地拿出2万元钱给她。可是,阿群渐渐发现,老张不仅对自己出手大方,对其他女人也是如此。今年10月,阿群终于发现了老张和其他女人之间也有亲密关系,原来这些年,老张一直是脚踏两只船,并非是真心想跟自己过日子,阿群一气之下离开了老张。

面对阿群的愤然离去,老张一边好言相劝,一边又拿2万元钱“要挟”。老张表示,只要阿群肯回到自己身边,就不要她归还当初借给她老家的2万元钱。阿群不同意,老张就将她以借钱不还为由起诉至法院。

最后,事情在北仑法院调解下,阿群同意一次性支付老张6000元,以后双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骚扰对方。

关于黄昏恋,法官有话说

黄昏恋本是一桩好事,两位老人互相扶持互相帮助,缓解了晚年寂寞,减轻了儿女负担。但由于是“半路夫妻”,也易产生歧异和纷争。

北仑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这些年,涉及黄昏恋的民事案件层出不穷。一些老年人再婚采取只“搭伙”不登记的方式,就怕因财产分不清而惹出纠纷。一般情况都是婚前财产各自所有。但如果是同居期间由于共同经营产生的财产,属于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擅自处分。黄昏恋老人最好作好财产公证,在涉及借款等问题时,要“亲是亲,财是财”。同时法官还提醒老年人,关于黄昏恋一定要谨慎对待,产生恋情后,也应履行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以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