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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首店经济发展 浙江三年行动方案来了
2025-08-18 16:39:32 稿源: 浙江发布  

  为加快推进首店经济发展,进一步激发城市商业活力、促进消费转型升级、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日前印发《加快推进首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自2025年9月13日起施行。

  《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首店经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力争到2027年,全省新增城市品牌首店2000家以上,其中华东区域以上高能级首店200家;打造首店集聚区、首店孵化区、首店提升区50个以上。

  什么是“首店”“首店经济”?浙江如何加快推进首店经济发展?一起了解~

  首店

  品牌首次进入某一行政区域,开设的具有商业集聚效应和辐射能力的首个实体店,也称作品牌首店;或是品牌通过升级改造、融合创新,开设出在商品和服务方面与品牌的标准店有显著差异的实体店,主要包括旗舰店首店和概念店首店。

  旗舰店首店:品牌在区域内设立的所有门店中,主营销售业务及销售商品品类最齐全、新品上市速度最快、面积最大的专业店或品牌专卖店。旗舰店面积通常在500m²以上(含)且超过该品牌在本城市开设的其他实体店。

  概念店首店:将某种概念与主营业务相结合,或跨界融合,使得门店在形象、产品、服务方面与品牌其他门店有显著差异的实体店,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店/餐厅、复合店。或是提供独特体验的实体店,包括但不限于买手店、体验店、定制店。

  首店经济

  首店经济是指区域借助自身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品牌开设首店,并且通过首店在当地的持续运营,对城市活力产生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

杭州湖滨步行街

大力引育品牌首店

  大力招引商品类优质首店

  围绕智能家居、数码电子、文创潮玩等重点领域,加大区域性商品首店招引力度。引导品牌传统门店升级打造区域旗舰首店、创新概念首店等。鼓励各地把握商圈、街区定位,推出“一区一策”“一街一策”等差异化招引举措,增强对高能级首店的吸引力。

  力争到2027年,全省新增商品类品牌首店1000家以上。

  大力引育服务类创新首店

  围绕休闲娱乐、创意餐饮、文旅体验、健康养老、教育托育等重点服务领域,顺应“人工智能+消费”、悦己消费等趋势,大力引进和培育具有前沿理念、颠覆性模式、高技术含量或独特文化价值的服务类品牌首店,支持开设跨界融合店、沉浸式体验店、数字化服务空间等新型业态门店。

  力争到2027年,全省新增服务类品牌首店1000家以上。

  大力培育特色化原创首店

  鼓励各地依托产业优势培育原创品牌。支持省内成长型品牌通过技术创新、渠道拓展、资本对接等方式,提升产品品质与品牌形象,开设线下首店。鼓励老字号、历史经典产业等国货品牌通过技术融合、跨界创新等方式推出副线品牌。

  力争到2027年,全省培育原创品牌首店200家以上。

积极打造首店集群

  建设首店集聚区

  支持省内重点城市依托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和产业园区等,规划建设一批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带动效应强的首店集聚区。鼓励首店品牌在浙推出限量款、联名款等高附加值产品,举办首发活动,提升集聚区影响力。

  力争到2027年,全省建设20个以上省级首店集聚区。

  培育首店孵化区

  引导创业者、设计师、文化IP所有者,开设主题鲜明、风格独特的买手店、概念店、艺术空间等主理人品牌门店,鼓励主理人品牌异地开设连锁首店。鼓励省内企业品牌化发展,依托历史文化街区、文创园区、青年创业平台等资源,培育一批原创品牌首店孵化区。

  力争到2027年,全省培育10个以上首店孵化区。

  打造首店提升区

  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度开展“超前布局”“超能级招引”,引导优质品牌资源向县域延伸下沉,带动本地消费升级和商业提档。鼓励连锁品牌、区域龙头企业等依托县域重点综合体、商圈、步行街等开设县域首店。

  力争到2027年,全省打造20个以上首店提升区。

完善首店经济发展机制

  建立专业服务合作机制

  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首店招引商业服务机构。鼓励各地依托招商平台、行业协会等,引入品牌咨询、商业地产、市场运营、法律财税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构建首店经济服务体系,为重点品牌开设首店提供选址评估、政策咨询、落地跟踪等全链条服务。

  优化首店宣传推广机制

  加强“浙里首发”品牌推广,组织开展“品牌上新季”“新品体验周”等系列宣传活动。拓展多元宣传渠道,依托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及“浙里来消费”活动体系,开展首演、首赛、首展等活动。引导平台企业、金融机构联合首店推出优惠券、优惠套餐等营销举措,提高首店推广效果。

  构建首店经济发展指引

  建立品牌首店认定体系和街区首店经济发展活力指数体系,制定覆盖品牌认定、项目引进、运营监测、成效分析的首店经济发展全过程发展指南,推动首店经济可持续发展。

温州五马街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首店经济发展要素保障

  加强规划引导,探索发布“浙江首店地图”,建立选址资源数据库,支持高能级首店入驻核心商圈、特色街区等,推动品牌需求与商业载体精准对接。用足用好中央及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首店经济发展。

  优化首店经济政务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各地对品牌入驻和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项目选址、登记注册、安全管理、备案审批等,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首店一件事”集成服务。推广“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容缺办理”等改革成果,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协同。探索对国际品牌首店的进口商品通关、CCC认证等提供便利化服务通道。

  建立包容审慎监管体系

  针对首店经济发展中涌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监管,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发展环境。探索实施柔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减少行政干预。适度放宽首店商业外摆活动行政限制。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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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首店经济发展 浙江三年行动方案来了

稿源: 浙江发布 2025-08-18 16:39:32

  为加快推进首店经济发展,进一步激发城市商业活力、促进消费转型升级、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日前印发《加快推进首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自2025年9月13日起施行。

  《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首店经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力争到2027年,全省新增城市品牌首店2000家以上,其中华东区域以上高能级首店200家;打造首店集聚区、首店孵化区、首店提升区50个以上。

  什么是“首店”“首店经济”?浙江如何加快推进首店经济发展?一起了解~

  首店

  品牌首次进入某一行政区域,开设的具有商业集聚效应和辐射能力的首个实体店,也称作品牌首店;或是品牌通过升级改造、融合创新,开设出在商品和服务方面与品牌的标准店有显著差异的实体店,主要包括旗舰店首店和概念店首店。

  旗舰店首店:品牌在区域内设立的所有门店中,主营销售业务及销售商品品类最齐全、新品上市速度最快、面积最大的专业店或品牌专卖店。旗舰店面积通常在500m²以上(含)且超过该品牌在本城市开设的其他实体店。

  概念店首店:将某种概念与主营业务相结合,或跨界融合,使得门店在形象、产品、服务方面与品牌其他门店有显著差异的实体店,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店/餐厅、复合店。或是提供独特体验的实体店,包括但不限于买手店、体验店、定制店。

  首店经济

  首店经济是指区域借助自身特有的资源优势,吸引品牌开设首店,并且通过首店在当地的持续运营,对城市活力产生影响的一种经济形态。

杭州湖滨步行街

大力引育品牌首店

  大力招引商品类优质首店

  围绕智能家居、数码电子、文创潮玩等重点领域,加大区域性商品首店招引力度。引导品牌传统门店升级打造区域旗舰首店、创新概念首店等。鼓励各地把握商圈、街区定位,推出“一区一策”“一街一策”等差异化招引举措,增强对高能级首店的吸引力。

  力争到2027年,全省新增商品类品牌首店1000家以上。

  大力引育服务类创新首店

  围绕休闲娱乐、创意餐饮、文旅体验、健康养老、教育托育等重点服务领域,顺应“人工智能+消费”、悦己消费等趋势,大力引进和培育具有前沿理念、颠覆性模式、高技术含量或独特文化价值的服务类品牌首店,支持开设跨界融合店、沉浸式体验店、数字化服务空间等新型业态门店。

  力争到2027年,全省新增服务类品牌首店1000家以上。

  大力培育特色化原创首店

  鼓励各地依托产业优势培育原创品牌。支持省内成长型品牌通过技术创新、渠道拓展、资本对接等方式,提升产品品质与品牌形象,开设线下首店。鼓励老字号、历史经典产业等国货品牌通过技术融合、跨界创新等方式推出副线品牌。

  力争到2027年,全省培育原创品牌首店200家以上。

积极打造首店集群

  建设首店集聚区

  支持省内重点城市依托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和产业园区等,规划建设一批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带动效应强的首店集聚区。鼓励首店品牌在浙推出限量款、联名款等高附加值产品,举办首发活动,提升集聚区影响力。

  力争到2027年,全省建设20个以上省级首店集聚区。

  培育首店孵化区

  引导创业者、设计师、文化IP所有者,开设主题鲜明、风格独特的买手店、概念店、艺术空间等主理人品牌门店,鼓励主理人品牌异地开设连锁首店。鼓励省内企业品牌化发展,依托历史文化街区、文创园区、青年创业平台等资源,培育一批原创品牌首店孵化区。

  力争到2027年,全省培育10个以上首店孵化区。

  打造首店提升区

  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度开展“超前布局”“超能级招引”,引导优质品牌资源向县域延伸下沉,带动本地消费升级和商业提档。鼓励连锁品牌、区域龙头企业等依托县域重点综合体、商圈、步行街等开设县域首店。

  力争到2027年,全省打造20个以上首店提升区。

完善首店经济发展机制

  建立专业服务合作机制

  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首店招引商业服务机构。鼓励各地依托招商平台、行业协会等,引入品牌咨询、商业地产、市场运营、法律财税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构建首店经济服务体系,为重点品牌开设首店提供选址评估、政策咨询、落地跟踪等全链条服务。

  优化首店宣传推广机制

  加强“浙里首发”品牌推广,组织开展“品牌上新季”“新品体验周”等系列宣传活动。拓展多元宣传渠道,依托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等展会平台及“浙里来消费”活动体系,开展首演、首赛、首展等活动。引导平台企业、金融机构联合首店推出优惠券、优惠套餐等营销举措,提高首店推广效果。

  构建首店经济发展指引

  建立品牌首店认定体系和街区首店经济发展活力指数体系,制定覆盖品牌认定、项目引进、运营监测、成效分析的首店经济发展全过程发展指南,推动首店经济可持续发展。

温州五马街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首店经济发展要素保障

  加强规划引导,探索发布“浙江首店地图”,建立选址资源数据库,支持高能级首店入驻核心商圈、特色街区等,推动品牌需求与商业载体精准对接。用足用好中央及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首店经济发展。

  优化首店经济政务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各地对品牌入驻和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项目选址、登记注册、安全管理、备案审批等,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首店一件事”集成服务。推广“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容缺办理”等改革成果,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协同。探索对国际品牌首店的进口商品通关、CCC认证等提供便利化服务通道。

  建立包容审慎监管体系

  针对首店经济发展中涌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监管,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发展环境。探索实施柔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减少行政干预。适度放宽首店商业外摆活动行政限制。

编辑: 应波

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