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的决定
(2025年10月29日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5年11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废止《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1995年5月31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5月29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4月28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职工教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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