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万元钱在银行卡里过一夜,然后就取出还掉,老王的贷款也可以下来了。这一切都遵从着“星日公司”的指示顺利进行。
事情发展得太顺利,老王根本没想到这是个陷阱。就在存钱当天晚上9点左右,老王手机的信息声连响两次,老王一看吓出一身冷汗:是银行发过来信息,账户有33.9万多元款项被人分两次转出,卡中余额赫然显示只有207元。
自己没取钱,密码也没告诉任何人,这钱怎么会被划走?老王马上报警。
银行不存在过错,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报完警,老王又打该银行24小时热线,对方告诉他,钱已经转出,无法冻结。第二天一早,老王赶到银行查出,钱划到了河南,他又拨打“星日公司”电话,无法拨通。
心凉了半截的他,意识到自己遇到了骗子,如今骗子消失,自己的损失如何挽回?
2012年年初,老王将慈溪该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他认为自己开通了银行卡,银行就应履行保护存款安全的义务,而自己卡中无故转账的33.9万余元,并非本人操作,是银行方面没有尽到注意义务。
此后,法院经过两次庭审。庭上,老王认为当初在申请银行卡时,银行还为他同时开通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致使骗子有机可趁。开户时,没有给他讲清楚存在的风险。
银行方面则认为,老王在柜台开通这些业务时,柜员已经切实履行了风险告知业务。老王在办理业务时,在相应的服务申请单、签约确认单及网上银行风险提示单上签字确认。
此外,根据老王在公安询问笔录中阐述,他为了获取贷款,在“星日公司”的要求下将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银行卡账号传真给了对方。
综合双方陈述及证据证明,法院认为,本案中资金转账的根本原因是有人以老王的名义,在河南三门峡银行办理了一张相应的独立银行卡,并输入了正确的电话银行的密码,办理了该张银行卡的电话银行的关联业务。而在整个开卡以及办理业务中,这个审核并不需要慈溪该银行来审核,那么慈溪该银行并没有违约责任。本案中,正是诈骗人掌握了正确的密码,进而导致了老王卡里的钱被转走。而密码是客户自己设定,银行任何人都不知道。据此,法院驳回老王诉讼请求。老王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宁波中院。近日,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法官感言:
自己的个人信息非常重要,千万不能轻易透露给他人。一些专业骗子往往能根据身份证号码、手机电话号码等信息,推敲出银行密码。 该案背后暴露出市民防范意识薄弱。不要轻信陌生人发来的短信、电话和电子邮件。诈骗人利用部分人的贪小心理,进行撒网、钓鱼式诈骗,因此公众须提高警惕,不要泄露自己的一些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