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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工业企业又迎减负利好

部分企业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下浮

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11日 07:3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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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秦羽 通讯员任社)中小微工业企业又迎减负利好。笔者前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减轻中小微工业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决定对部分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具体幅度相当于企业缴费统筹部分两个月的额度。

  享受此次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的中小微工业企业需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符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包括循环经济类、节能环保型企业)、对外贸易业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望恢复。符合这些条件但被列入国家和省、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以及电力生产和供应企业、原油生产和销售企业、烟草生产和调拨企业不可享受减征优惠。

  据悉,中小微工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浮采用全市集中减征的方法,统一在今年11月、12月操作。中小微工业企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列入减征范围并已按规定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工业企业,其缓缴的养老保险费按减征后金额核定。集中减征当月涉及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和清欠工作、减征当月发生的欠费追偿金额的计算办法和今后办理社会保险费各类补缴、应缴未缴的处理以及稽核后的追缴,均按原来的规定执行。

  企业减负会影响职工养老待遇的享受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中减征月份,中小微工业企业参保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个人账户按个人缴费额据实记录。

  编辑: 陈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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