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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主任会议

听取减刑假释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13日 07:3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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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主任会议,听取减刑、假释工作情况报告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宋伟,副主任邬和民、成岳冲、苏利冕、施孝国、翁鲁敏、胡谟敦和秘书长杨剑耀出席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分别汇报了两项工作。据了解,去年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全国第一家独立的减刑假释审判庭,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自2011年9月到2012年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减刑、假释案件5445件,其中减刑案件4758件、假释案件687件。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2009年以来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377件,提出抗诉414件,提请省院抗诉294件,在法院已审结的抗诉案件中,改变原裁判287件,总量居全省第一,抗诉数、提抗数和改变原裁判数较前三年同比分别增加了118%、139%和198%。

  会议指出,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减刑、假释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加强减刑、假释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要改进审理方式,践行“阳光司法”;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完善假释人员社区矫正对接机制。

  会议指出,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民生民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和群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间。民事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落实监督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记者吴向正)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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