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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电动车相撞为啥都由机动车买单?交警释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1-25 08:15:06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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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责任和交通违法要分开来看

  另外,如果电动车或机动车车主有交通违法行为,那么事故责任的认定要从两方面来看。如果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后方汽车追尾,那么从事故责任上来说,电动车属于正常行驶,机动车需要担主要责任。同时,因为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电动车也要负次要责任。

  鄞州东吴交警中队陈警官给记者说了一个案例:前几天在鄞州乡村的一条非机混合道路上,一辆电动车追尾汽车,很明显电动车是主要责任,但车主从电动车上摔下受伤了,再加上当天是傍晚,天有些黑,机动车并没有开启大灯,因此机动车要负次要责任,也必须承担一定的医药费。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一种情况,现在不少电动车为求时速擅自改装,如果经检测后被认定为超标电动车,那么与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会将电动车视同机动车判责。

  不过,一起事故中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认定责任,出于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一般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会比较大。机动车拥有车辆强制保险,无责情况下也需要赔偿对方医药费,其上限最多为1000元,而在有责情况下,医药费赔偿上限将升至10000元。

  宁波交警部门提醒,除了日常对机动车的管理外,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也一直在开展,尽管处罚力度并不大,但很多时候电动车因违法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电动车车主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宁波晚报 记者 陈烨 通讯员 陈科威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