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轨道交通设施保护刻不容缓
解读《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
《办法》的实施,除了从规章层面上对轨道交通建设保驾护航外,还设立了控制保护区。这一控制保护区,对于沿线的居民生活、建筑作业毫无疑问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保护区内作业等于多了一层‘紧箍咒’,对规划部门、建设部门、交通部门和普通居民,都有了约束。”轨道交通业内人士说。
为什么要划定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
《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轨道交通规划确定且尚未实施的未建线路,设立规划控制范围。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轨道交通规划确定的在建线路和已建线路,根据安全保护需要设立控制保护区。
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总工程师朱瑶宏解读说,控制保护区的提出,缘于城市开发和地铁结构本身的需要。
“很多桥梁涵洞前有限高栏杆,而且桥梁本身也有荷载设计,这是结构自身所需要的。轨道交通也一样,它有自身的设计规范,没有金刚不坏之身。超越了它的设计规范就会造成对它的破坏。”朱瑶宏说:“而现在,轨道交通通到哪里,往往城市开发就跟到哪里。这就需要城市开发时,不能超越轨道交通的设计规范。”
威胁轨道交通设施安全行为多吗?
朱瑶宏说,去年一年,全国地铁因外力破坏而严重影响运营的事情发生过多起。上海是国内地铁保护做得最好的城市之一,但每年还是会出现大大小小的影响地铁设施安全的事故。
“宁波地质属于软土地基。正常的时候,它能维持相对的平衡。而一旦外力破坏,平衡破坏,势必造成严重后果。”朱瑶宏说:“在车站周围开挖新基坑、钻孔、隧道上方增加或减少载重等都是影响它安全的潜在‘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