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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60万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宁波在全国率先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制度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1日 07:1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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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截至2011年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107.2万,占总人口的18.61%。其中,80周岁以上人口为15.9万,占老年总人口的14.9%。2003年,市区部分社区开始了居家养老服务小规模试点,之后范围逐年扩大,走出了一条有宁波特色的新路子。2010年底,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入选“浙江省2010年度十大民生工程”。

  新闻链接

  我市老人享受的部分优待政策

  高龄津贴:凡具有我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即长寿保健补助费每人每月300元。部分县(市)区还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更加惠民的条款。

  “一键通”电话机:免费安装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患病老年人,主要包括户主或其配偶一方的年龄达到80周岁(含),户主或其配偶一方达到60周岁(含)且患有安全隐患性疾病、有应急求助需求。

  免费乘车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2张2寸免冠证件彩照,到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六区的几个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宁波其他县(市)区以及外省市符合办卡年龄的老人,也可以在六区的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老年乘车卡,收取20元的首次办卡工本费。记者 杨静雅 北仑记者站 金旭孟 陈未鸣 顾霄扬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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