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钱,能做什么?小马却因为1元钱,逃亡了整整4年。
2007年7月,小马的女友小吕在象山一网吧上网。因1元上网费差额跟老板娘发生争吵,让小马帮她出出气。
当天,小吕带着小马去了那家网吧。老板娘不在。小马朝网吧的木门踹了几脚。
老板戴某回来见门被踹了,也要找小马讨个说法。他带上几个兄弟找到小马的暂住房。
双方为此发生打斗。小马挥舞着西瓜刀乱砍一通,致使戴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戴某因伤致右侧气胸及右胸壁皮下气肿,构成轻伤。
这下严重了。小马逃回了安徽老家。
这一逃,就是4年多,女友小吕也离他而去。
去年,小马想通了,跑到象山县公安局投案,并把几年来的积蓄共7000元,全部赔给了戴某等人。
昨天,小马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孙素静
王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