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四十一枝花”,北仑的陈某虽交了一次“桃花运”,却受尽了煎熬。昨天,他被北仑法院拘留了。
陈某平时做投资,妻子开了个小厂,日子本来过得不错。
一年前,陈某认识了比他小十几岁的小孟。年轻貌美的小孟热情、温柔,让他忘乎所以。
相处一段时间后,小孟提出想做点外贸生意,正好有个朋友在温州有货源,她想进点货,倒卖赚点差价。
这正是陈某的看家本领,他当即答应了小孟的要求。
小孟又说,她只负责提货、卖货,合同这些她不太懂,还是由陈某负责,陈某也一口答应了。
几天后,小孟的“货”到了,拉着陈某去和“供货商”王某吃饭。饭桌上,小孟说,王某是朋友,不急着问她要钱,只要陈某写张欠条,到时赚了钱,再还上就可以了。
于是,陈某给对方出具了一张50万元的欠条。
很快,小孟就哭着告诉陈某,她生意亏本了,货物都贱卖了。
几天后,小孟就人间“蒸发”。
不久,王某找到了陈某,要求归还50万元欠款,不然就要向其家人捅破他与小孟的关系。
陈某怕事情败露,无奈之下,偷偷动用家里的积蓄,还了对方30万元。
又过了3个月,陈某实在还不出,被对方告到北仑法院。
案子事实清楚,很快到了执行阶段。强制执行通知书寄到了家里,陈某再也瞒不住了。妻子很坚决:“房子在我名下,你别想拿去还债。”
因为陈先生具备还款能力,但拒绝还款。昨天,他被北仑法院拘留。通讯员 北纬 北璎 记者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