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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还是借款 宁海一对昔日恋人闹上法庭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14日 06:5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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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恋爱时,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情到浓时,不分彼此。可一旦分手,纠纷就来了,宁海的一对恋人还为此闹上了法庭。昨天上午,宁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文某,女,35岁,宁海人,工作稳定。3年前,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小7岁的湖南厨师林某。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没过多久,便开始谈婚论嫁。其间,林某为了表达自己的心意,主动提出要把挣来的钱全部交给文某,由文某支配并支付两人日常生活开支,文某欣然同意。

然而,甜蜜期过后,两人逐渐因性格、生活习惯的差异产生矛盾,2012年,两人因生活开支问题再次发生争吵,林某多次质问文某“钱花哪去了?”文某一气之下,出具了一份由她亲自书写的金额为6万元的借条一张。林某见状,就软言安慰,说他只是随口问问,并非真的想拿回钱,回头一定把借条扔掉。但尽管如此,数月后,两人还是以分手告终。

2013年4月的一天,文某突然收到一张法院传票,因其拖欠林某6万元被起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人虽系恋人关系,但该借条确系文某出具,且此后文某也有还款行为,故应认定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关系成立,文某抗辩系赠与的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对于文某归还的4万元,法院予以认可。最终,法院判决文某应归还林某借款2万元。  (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宁法)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