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堪丈夫酗酒家暴,雷某向江北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同时向法院提出签发人身保护令的申请。经过法官审查,雷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于5月15日上午开出了我市法院系统的首张人身保护裁定。该裁定书规定,该案在审理期间一直到作出判决生效时止,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雷某的人身安全。如雷某丈夫违反上述禁令,视情节轻重将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月6日,是该离婚案的开庭日子。
开庭时,雷某表示,人身保护裁定送达后,被告没有出现违反人身保护裁定的情形,“这张裁定让我感觉心里安定了,人身安全得到了保障。”
起初,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庭后,主审法官做起了思想工作。男方说,自己的行为是一时冲动,没想到已经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这件事让他受到了警示和教育。经过法官的调解,他最终想通,愿意接受离婚调解。
记者 胡菲 实习生 吴潇潇 通讯员 孙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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