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谁知半年后,竟又在邻村和另一男子在家中公然举办婚宴!他获知后觉得自己颜面尽失,先后起诉妻子重婚并要求精神赔偿.
现年38岁的贾某,系宁海人,15年前,他在河南打工时认识了老乡陈某,同在异乡倍感亲切,两人相识并相恋。2000年,两人结婚。婚后不久,他们带着孩子回到宁海老家。前些年,为贴补家用,陈某开始上班做兼职,慢慢地夫妻沟通越来越少,并经常发生矛盾,争吵不休。
2010年的一天,两人再次发生争吵,陈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之后,贾某便再未联系上妻子。期间,贾某多方寻找陈某未果。直到半年后的一天,贾某听闻其妻的消息,原来,陈某并未走远,就在邻村,且与邻村一男子胡某在农村家中举办了婚宴,贾某非常气愤,遂状告其妻与该男子犯重婚罪,陈某被判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至此,贾某觉得两人的婚姻也无法存续,今年8月,贾某再度将陈某告上宁海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贾某认为,陈某明知自己有丈夫和孩子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并举办婚宴已构成重婚,令其颜面尽失,对其身心造成一定伤害,为此,理应给予其精神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的陈某不忠实于夫妻感情,与他人同居并构成重婚罪,应当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结合该案案情,法院最终判决,陈某支付贾某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孩子归原告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至孩子成年。(记者单玉紫枫通讯员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