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如果把谈恋爱比作炒股,男人就像股票,要看准入手,选得好,回报才会丰厚。
只是有投资就一定有风险。上周五,一对湖北夫妻在镇海法院离婚。原因是当年的“潜力股”,没有成为“绩优股”。
21岁的方某高中毕业后,因成绩不理想辍学回家,一时也没找到工作,她急迫想通过婚姻,改变人生。
抱着找个“潜力股”的想法,她相中了邻居小伙林某。
林某比她大10岁,曾是村里的团委书记,无论是干家务、干农活,样样在行。方某越看越喜欢,常借机和林某接触。
2009年,林某老家的大棚蔬菜种植供大于求。他把蔬菜大棚转手后来宁波打工,方某跟着来了。
两人进入了同一家工厂上班,两人渐渐产生了感情,不久方某发现怀孕了,此时她还不满19周岁。
方某向父母提出要和林某结婚,但她父母强烈反对,认为林家条件差,女儿嫁过去只会受苦,况且两人相差10岁。但方某态度坚决,并要将孩子生下来。
去年年初,方某生下儿子,开销一下子多了很多,林某每月2000元左右的工资根本不够。而且林某在城市明显水土不服,多次尝试做点小生意,不是被骗,就是产品滞销,大多以亏本告终。
从前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与现实的差距让方某感到万分失落。两人之间逐渐有了争吵。
方某萌生分手的念头,但架不住林某苦苦哀求和孩子上户口的问题,两人最终在老家领取了结婚证。
可是从老家回到宁波后,方某再次提出分手,并起诉至镇海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虽多次调解但收效甚微。上周五,看到方某态度如此坚决,林某最终同意离婚。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