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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鄞州各有一保障房项目列入公积金贷款试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6日 07:3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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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文,公布扩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和建设项目。我市申报的余姚市城东穴湖地块保障房建设一期和鄞州区新城区保障性住房二期两个工程项目均在列。至此,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保障房建设项目已达四个。

  余姚城东穴湖保障房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46625平方米(折合70亩),供应对象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该项目拟申请公积金贷款2亿元,期限10年。项目已于2011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14年6月竣工交付使用。

  鄞州新城区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已列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土地供应计划,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共建设15幢2313套。该项目拟申请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2.5亿元,贷款期限10年。目前工程进入桩基施工阶段,计划于2015年6月底前竣工交付使用。

  我市于2010年列入全国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海曙区蒲家经济适用房一期工程项目和江东区陈婆渡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是首批获得贷款试点项目,共获批公积金贷款5亿元,贷款年限3年。(记者王岚 通讯员陈本君 吴培均)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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