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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区级医院最快在今年底增收一般诊疗费

市级医院何时实施尚无时间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6日 07:3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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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家住海曙的江阿姨去附近的社区医院配药,社区医院收取了1元挂号费和1元诊疗费。不久前,她陪母亲去鄞州的社区医院看病,挂号的时候却付了10元,工作人员解释说,那是刚开始增收的一般诊疗费。为何两个区的挂号费收的不一样?她有点搞不懂。

  其实,鄞州区社区医院收取一般诊疗费已有一个多月,而其他市5区社区医院都没有实施。记者了解到,其他市5区社区医院也将会收取一般诊疗费,只是时间未定。

  全省统一规定

  各县市基层医疗机构陆续实施

  为与基本药物制度相配套,浙江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社厅早在去年10月,就联合下发文件,规定2012年起全省社区医疗机构收取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服务内容包括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也就是诊疗费)和注射费。具体收费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门诊人次10元,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以及巡回医疗点每门诊人次5元。

  宁波市卫生局转发该文件并规定,今年2月20日起全市所有社区医院开始收取一般诊疗费。今年2月底开始,我市各县(市)及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先后实施增收一般诊疗费。今年6月28日,我市5个县(市)24家县(市)级医院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为与此相适应,适当调整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这些县级公立医院同时增收一般诊疗费。

  今年9月8日,鄞州区在市6区里率先行动,开始增收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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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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