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有一伙男子开着轿车,专门找电动三轮车“碰瓷”。可不巧的是,他们竟碰到了原来敲诈过的受害人,最终东窗事发。
昨天,3名男子因此被镇海法院判处1年到1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不到两个月两次被“碰瓷”
张先生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平时在镇海骆驼街道送货。
4月20日下午,他在路上骑着三轮车,突然一辆黑色轿车右转把他逼到了绿化带的边缘。就在这时,他身后传来一声嚎叫,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倒在他三轮车后,大喊“你撞到我了”。
张先生一下子回想起了2个月前的一幕。
2月24日,也是在这条路上,一辆黑色轿车紧贴着他的三轮车挤过来,把他逼到一辆自行车旁。他还没反应过来,骑自行车的人就倒向了他的三轮车,压到他了,要带去医院检查。
经医生拍片检查,对方被诊断为右脚趾骨折。不久,伤者的老乡便找上门来,称伤者骨头断了要休养3个月,要他赔偿损失7000元。经协商,他赔了对方5500元,并签了一份赔偿协议。
回家想想,张先生觉得自己被碰瓷了,可惜当时没有报警,受了骗。
这次碰到的居然是熟面孔
这次,张先生没有停车,而是快速拐进附近一家公司内报警。报完警,他又继续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原路行驶。
很快,自行车追了上来,轿车也跟在后面。双方追逐了一段时间,警车过来了,一看情况不妙轿车转向就跑了。
民警将骑自行车的男子带到派出所。
张先生定睛一看,这才发现对方就是上次和他协商赔偿的“伤者”老乡之一。
案发后,警方又抓住了另外2名嫌犯。
3名嫌犯交代,同伙的骨伤是他们自己打的。他们作案一般只选择电动三轮车,因为骑电动三轮车的普遍没有驾照,出了事后为了避免麻烦一般都愿意花钱消灾。
从今年2月以来,他们多次作案,共骗得2万余元财物。
唯一一次失手,是因为“肇事者”陪同伙去医院检查,不幸挂了个专家门诊,被骨科名医诊断出是老伤,为了不露陷,几个人只得罢手。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焦川 正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