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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车后发生事故,车主要赔吗?
2009年9月,鄞州的郑先生将他的一辆车借给2个朋友外出游玩,不料在游玩途中,朋友出了车祸撞上了一名13岁的少年。少年不仅骨折,而且崩掉了2颗牙齿,为此前后花去了数万元的医疗费。但由于弄不清到底是谁闯了红灯,交警没有进行责任认定。
去年伤好后,少年将郑先生、他的2个朋友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万余元。郑先生以为自己要担责,还表示愿意按照一人一半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他无责,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和他的2个朋友承担。
●解读
和上述案例一样,司法价值取向发生变化,依旧源于《侵权责任法》的实施。
《侵权责任法》规定,在借用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由机动车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主要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用人不具备驾驶资格、酒后驾车或存在其他不利于安全驾车的事由,或者机动车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