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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大葱的和偷大葱的发生扭打 偷大葱的流产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02日 11:2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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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途经一片绿油油的大葱地,顺手牵羊偷拔了几根,不料被种植户发现拦住了去路。一方称赔给你钱,另一方则坚持报警。双方言语不合,继而发生扭打。

  但令种植户一方想不到的是,对方突然称自己身体不舒服,随后赶到的派出所民警将其送往医院后发现,偷大葱的女子是位孕妇并且流产了。

  前天,种植户一方的姜师傅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他们赔了对方2000元,并表示他们当时没有向对方动手。

  偷大葱被抓现形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桥头派出所,负责调解此事的熊警官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10月22日下午,安徽凤阳人安某和朋友余某一起去万亩贩一处收获过的地里捡农户漏拔的萝卜。下午3点左右,收获了满满一蛇皮袋的两人骑乘一辆电瓶自行车,经过桥头镇潭河沿村新二江北桥三路附近的一处农田时,安某顺手拔了几根大葱。

  不想,安某的行为被种植户姜某的老乡撞见了。闻迅赶来的姜某、曹某等人将安某两人围住。安某想赔钱给对方,但姜某一方坚持报警,并拔掉了电瓶自行车的钥匙。

  身体不适突然流产

  随后,双方发生了争执,姜某一方把安某、余某连人带车推倒在地。一名男子还打了安某左胸一拳。

  安某突然说身体不舒服,提出把电瓶自行车留下,自己到医院去就诊。对方不同意,安某和曹某发生了扭打。

  在这过程中,安某说自己的肚子被曹某踢了一脚,曹某伺机骑到她身上,两人便互扯对方头发。

  不一会儿,桥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声称身体不舒服的安某火速送到了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生检查后告诉民警,安某下身出血,有流产的症状。

  民警调解化解纠纷

  事发后,派出所向双方作了调查问询,曹某一方当时承认和安某发生了一些身体上的接触,这都是记录在笔录内的。

  获悉安某流产的消息后,曹某一方很是吃惊。当她得知安某要她赔偿2000元时,心里更是有些想不通。曹某等人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现在反而要赔钱给“小偷”,怎么也想不通。

  熊警官表示,安某固然有过错,警方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但现在她因此纠纷而引发流产,这个责任曹某一方应该负。

  在经过多次思想工作后,前天,双方在熊警官的调解下达成了协议:曹某一方向安某赔偿1700元。

  事情了结但耐人寻味

  昨天下午,记者想向姜某多了解些情况,但打了几个电话,不是挂断就是无人接听。

  熊警官告诉记者,安某说自己拔了5根大葱,而姜某一方说有三四斤。而按市场价折算,三四斤大葱还不到10元。安某并没有作案的主观目的性,偷取的大葱价值也不大。安某偷拔农户辛苦种植的大葱虽构不上刑事责任,但于情于理都是不应该的。而姜某、曹某一方报警的做法是正确的,但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不对,自己原本是受害方,结果反倒要赔钱给对方。 调解时,熊警官要安某懂得自尊、自爱、自重,切莫为贪小便宜而做出损害他人利益的事。安某也向姜某一方道了歉。-记者蒋余辉实习生胡海峰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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