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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不能去同行业工作 竞业禁止协议你签不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31日 07:2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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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贸、保险等行业竞业纠纷高发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小周这样因竞业禁止引发的纠纷,近年来并不少见。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慧杰说,律师事务所接的各类案件中就有不少竞业禁止案件,并且在宁波的一些外贸、保险、汽车零部件制造等行业发生概率较高。

  据了解,上述类型的企业对客户网络、货源渠道以及生产研发技术的依赖程度较高,往往一名业务员就掌握公司的一部分客户资源,如果这些业务员离职后进入同行业,带走客户资源,将对公司产生直接损害。

  目前除销售业务员竞业纠纷外,高层管理人员的竞业纠纷更让企业头疼。刘慧杰说,因为竞业禁止主要签订对象是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层、业务领域人员,而高层管理人员的离职,伴随着整个团队跳槽的问题。

  事实上,这种高层管理人员带领团队跳槽产生的竞业禁止违约,通常新公司会为得到某种技术或渠道资源而乐意支付违约金。

  离职后不补偿 竞业禁止无效

  竞业禁止协议,就是让公司在想保护的商业秘密和离职员工利益之间保持平衡。

  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有效期最长为2年。如果离职员工在此期间不能利用自己比较占优势的从业技术进行劳动,必将导致劳动者在禁止期间收入大幅降低。所以企业限制员工竞业的同时,公司一定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才能使协议生效。

  至于补偿额度,通常是弥补劳动者因丧失利用自己职业优势择业所带来的就业损失。刘慧杰说,各地对这个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根据浙江省有关规定,实行的是上限不封顶,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根据小周所说的情况,先不论小周的岗位是否处于竞业禁止协议签订范围,鞋厂如果要生效就先得对小周进行经济补偿。”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慧杰表示,企业应慎用竞业限制,对一些非掌握核心机密的员工,企业没必要以竞业禁止来束缚员工或以最长期限约束,这样不仅公司补偿金额增加,对被限制员工也不人性化。  记者 罗湘波 实习生 金麟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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